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本规划根据《博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结合本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是指导全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发展成就和形势

一、发展成就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十三五期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末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达97.81%。扎实开展九洲江、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南流江横塘断面水质稳定达III类水,九洲江水质连续四年均值稳定达III类水,成为全国跨省区中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典范,受到国务院稽查组的通报表扬。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防治,清拆禁养区养殖场9603家,推行“粪污收运、还田还林”治理模式,建设防渗漏集污池2.28万个,大力推广牧草、百香果种植技术,提升粪污消纳容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加强,创新农村生活污水“上山进田过草地”等模式。引导林木种植业主科学合理使用化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施用有机肥,进行深坑施肥,减少林地施肥造成的含磷污染。

环境治理设施逐步完善。完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和提标改造工程,实现“镇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目标。九洲江流域内已建成2座垃圾中转站,2座村级生活垃圾热解焚烧处理设施。按照“村收镇运县处理、村收镇运片区处理及村屯就近就地处理”三种处理模式,实行规范化管理,实现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覆盖。

产业持续向绿色发展转型。按照“淘汰搬迁、升级改造、异地搬迁”三种治理模式对九洲江流域内涉水工业企业进行“一厂一案”污染治理。关闭博白县文地工业园内涉水企业,依法处理18家,查封2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1家。

乡村生态环境日趋良好。加强“美丽博白”乡村建设,全县45个镇村垃圾处理设施全部投入使用,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收集、转运和处理,行政村垃圾处理率达93.23%。农村改厨改厕项目共6万户全部完工,无害化厕所覆盖率达81.77%。

执法监管能力逐步提升。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完成率99%,那林自然保护区实现重新确界,银亿废渣处置工作有序推进,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率100%。

二、发展形势

(一)发展机遇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于2021年3月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推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六项基本原则、五大基本体系,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博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供了方向和根本遵循。

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年,以往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已在“十三五”末期基本得到解决。进入“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进一步提升、生态环保工作重心逐步转变、生态环保工作内容逐步深化,必须尽快配备充足的生态环保治理能力。《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等具体工作任务,为博白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提供了根本保障。

(二)重大挑战

经济加快发展对环境容量带来刚性增加需求,博白属欠发达后发展地区,基础差、底子薄、起步晚、问题多,面临着既要加快发展又要保护好环境的双重压力。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深入推进,龙潭产业园成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五大功能组团之一铁山港(龙潭)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玉林市融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桥头堡。大量的项目、资金纷纷涌入,形成了以有色金属冶炼深加工产业和再生资源产业为主导的特色经济发展格局,龙潭产业园成为玉林、博白经济增长的新一极,也借助龙潭产业园的发展,引进一批项目在博白落地建设,县域经济也不断发展壮大,城南产业园新生态纺织园建成,在推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在不断增加污染物排放量,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增大,白沙河、南流江的环境容量压力将空前加大。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以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工作主线,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强化低碳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加快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监督体系,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三条红线,优化三类空间格局,促进生产、生态、生活“三生融合”,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努力构建以绿色发展为主题、绿色产业为主导、绿色企业为主体的绿色发展格局。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走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于博白自然资源优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环境保护状况,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发挥区位、环境和资源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弘扬生态文化,努力探索一条具有博白特色的美丽博白建设道路。

坚持精准施策,科学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全面与重点相协调,整体推进,同时抓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靶向施治,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环境监察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到精细分析、精准管控、精量治理相统一,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坚持全面提升,统筹实施。以环境质量为导向,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和“三线一单”要求,实施经济与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强化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环境与发展统筹,同时加强区域协调、分区控制,实现联防联治、协同控制,实现美丽新博白建设,示范带动区域、城乡绿色协调发展。

坚持多元共治,协同联动。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压紧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非政府组织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能力。加强产业、区域、社会、制度协同,上下联动携手并肩,广泛发动全社会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的美丽新博白建设氛围。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排名全市前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稳定达标,消除镇级以上黑臭水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全区管控要求;河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湖长制、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初步建立,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和修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并控制在玉林市下达的减排指标内。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4%,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环境污染整治稳步推进。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6%;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危险废物基本实现妥善管理;江河湖库水质明显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得到有效治理。

生态环境安全得到保障。生物多样性、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和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安全得到基本保障。森林覆盖率达到67%以上。

监管能力显著增强。环境监察能力显著提升,环境监察机构达到西部地区三级标准,监测水平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上升;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全面正常运行、发挥作用;信息化建设规范和制度进一步完善。

生态公共服务更完善。绿色惠民、公平共享、服务水平不断增强,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深化,优质生态产品和林产品更加丰富,绿色消费、绿色生活、绿色生产等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深入人心。

  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实际值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环境质量改善

1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97.81

94

约束性

2

主要江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

97

约束性

3

劣Ⅴ类水体比例(%)

0

约束性

4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100

约束性

总量控制

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消耗降低(%)

自治区下达目标

约束性

6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降低(%)

自治区下达目标

约束性

7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

控制在玉林市下达的减排指标内

约束性

污染治理

8

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85以上

预期性

9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预期性

10

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70

预期性

11

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预期性

12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6

预期性

13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

100%

预期性

风险

防范

14

重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

0

预期性

生态

保护

15

森林覆盖率(%)

67.09

67以上

约束性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一)严格落实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硬约束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全力打造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深入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力度,严格制止随意改变林地用途、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土地卫片执法和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持续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成果,牢牢守住107.47万亩耕地保护红线。结合城镇开发适宜性评价与城镇发展定位综合进行城镇开发边界的综合划定,引导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集中布局。

(二)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应用

协调做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在进行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和重大项目选址时,将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相关政策、规划、方案需说明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支撑。

建立“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及应用管理平台,将“三线一单”成果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体要求进行系统集成,实现数据科学化、精细化应用和动态更新管理。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与有关部门业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共用。做好“三线一单”数据库与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有效衔接及动态更新工作,实现数据共享及应用管理共用,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监测评估和实施监管机制,深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成果应用。

(三)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保障举措,增强系统性和完整性,大幅提升治理能力。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构建系统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生态补偿、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机制,完善河长制,全面推行湖长制、林长制、村长制、田长制。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源头减量、清洁生产、资源循环、末端治理,扩大绿色产品消费,提升绿色发展总体水平。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大力推广“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模式,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统一监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和管理体制、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体系、政府企业公众共治体系。推进综合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的能力建设。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依靠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加快建立绿色生产消费的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加强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力量建设。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序列,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证件、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增强科技支撑,开展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推进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开展大数据应用和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风险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一实行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企业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纳入储备体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按县、镇不同层级工作职责配备相应工作力量,保障履职需要,确保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

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加强在校学生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推进全县各地生态环境教育设施和场所建设,培育普及生态文化。公共机构尤其是党政机关带头使用节能环保产品,推行绿色办公,创建节约型机关。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我县要依托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曝光突出环境问题,报道整改进展情况。建立政府、企业环境社会风险预防与化解机制。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企业应严格守法,规范自身环境行为,落实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处置主体责任。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依法公开排污信息。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引导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设立有奖举报基金。

(四)严格生态环境质量管理

加快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按行业、时限核发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强化证后监管和处罚。

(五)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日常监管执法

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强化日常监管执法,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多形式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全面梳理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细化巡护、救护等保护工作。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系统推进环境综合治理

(一)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

深入开展扬尘、秸秆禁烧、垃圾焚烧等大气治理专项行动,持续实施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抓好工业废气、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综合整治,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持续实施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重点加强对有色冶炼、矿山开采、铁合金、化工、陶瓷、铸造、轧钢、耐火材料、碳酸钙粉体、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木材加工、石材加工、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等行业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

持续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开发利用,鼓励农村使用沼气清洁能源。推动清洁低碳能源优先上网。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

持续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抓手,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达标车辆、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鼓励淘汰老旧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行为,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

强化城市餐饮业油烟排放管控。鼓励县城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整治城区露天烧烤摊点和露天餐饮经营,综合治理大气自动监测点周边敏感区域的小作坊、小饭店、小店铺和小街小巷,禁止在城区内的街道、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范围内从事露天烧烤和餐饮经营,实现“集中布局、进店经营”。严格要求油烟排放的餐饮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严格整治对无油烟净化设施、有油烟净化设施却闲置不用的、油烟净化系统已坏不及时维修更换的餐饮点。

严格管控露天焚烧垃圾行为。加强宣传与引导,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发现垃圾堆放点要及时清理,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依法严厉查处露天焚烧垃圾行为。

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大力发展秸秆综合利用生态经济产业,组织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立“收储运”体系,打通种植户—秸秆收运—综合利用企业的联通路径,加快建立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和百姓增收的多赢式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网格化智能监管体系,实施“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加大执法检查和禁烧宣传力度,成立秸秆、垃圾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不间断巡查,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开展夏收、秋收、榨季秸秆禁烧专项巡查,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铁路和高速公路两侧、甘蔗种植区等区域的巡查执法力度。

实施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严格执行《博白县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博政规〔2018〕1号),做好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强化宣传、巡查和执法,解决烟花爆竹燃放污染大气问题。

(二)打赢碧水保卫战

着重加强养殖污水治理。规范生猪养殖业发展,引导小散养殖规范养殖,推动有实力的规模猪场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继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发展机制,鼓励养殖户种植象草和百香果,全力推广生猪养殖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和免冲洗、零排放异位发酵的养殖模式,推动养殖业生态发展。提高农业农村部门对养殖场监管的实效,抓好生猪从出生、养殖、屠宰等全产业链条的信息化管理,借助“互联网+”科技手段,进一步提高生猪养殖生产各个环节的监管。

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强度。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广农村生活污水“上山进田过草地”等模式,加大对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治力度,着力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有点无面”现象。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完善除磷装置,切实加强两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实现污水处理厂应收尽收污水、达标排放,确保南流江、九洲江及各支流水质稳定达标。

提升工业污水处理能力。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工业企业科学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加强县内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工业企业处理废水的能力。

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定期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整治县级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强县级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城市污水整治工程。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质增效,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逐步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有效减少城市面源污染。按规定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调整到位,原则上应补偿到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

实施南流江、九洲江、白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严格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制定和实施南流江、九洲江、白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以“控磷除氮”为重点,重点抓好养殖、生活、工业、农业面源等污染综合治理和河道生态修复。

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项目专栏

博白县文地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博白县文地镇千家现代生态养殖模式的养殖场;博白县小流域治理工程;博白县塘龙河、南流江流域白花村、茶根等11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博白县跨境四河(大坝河、白马岭河、英桥河、六务河)水质保障工程;博白县径口镇三育社区、文地镇三江社区、东平镇合江社区、水鸣镇大利社区、马头岭学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博白县南流江生态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博白县九洲江流域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及配套主支管网(含入户管)工程;博白县南流江流域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及配套主支管网(含入户管)工程;博白县乌豆江流域水质提升项目;博白县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白沙河流域水质提升工程。

(三)打赢净土保卫战

切实做好土壤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持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严控新增土壤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

持续实施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工程。加强耕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推进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严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针对重度污染耕地按计划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地块名录调查更新,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

严格管控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排查和整治,持续更新重金属全口径企业清单,推进实施重金属减排项目,严格执行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

持续做好涉镉、铊污染源排查整治。以“边治边查,以治为主”的原则,深入开展涉镉、铊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惩治工作,确保粮食安全。持续动态更新重点区域和污染源整治清单,建立完善污染源整治销号制度,实现“整改完成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

不断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持续实施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管控工程,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严厉打击走私,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调查与整治。全面调查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及流向,评估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合理规划布局,加快建设危险废物、污泥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实施全过程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开展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相关行业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出口,并逐步淘汰、替代。

全面管控农林污染。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制定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科学施用农药。严格执行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和废弃农膜回收,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扶持废旧农膜回收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加工及再利用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农户及专业合作组织回收残膜补贴机制。引导农民生态种植,重要生态区域全面停种并改造速生桉林。

加强生活垃圾污染防控。积极推动南流江流域(博白段)垃圾资源循环利用,九洲江流域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城东新区、龙潭、江宁、文地、那林、水鸣、双凤、沙河、菱角等9个易地扶贫安置点生活垃圾综合治理设施等项目建设,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持续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对距离农田较近且环境风险较高的垃圾堆放点,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方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积极推进菱角、那卜等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推进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建设。

三、深入实施跨区域重点生态工程

推进粤桂两省、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共建共治,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以南流江、九洲江等跨界流域水质达标为目标,深入实施跨区域重点生态工程,推进九洲江流域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南流江—廉州湾水体污染防治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共建区域生态屏障及水系生态廊道。开展系列区域联防联治措施,建立“信息互通、联合监测、数据共享、联防联治”工作平台,实现联合执法、联合监测、联合应急、共同治理及协作监管,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一体化、执法应急一体化。

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一)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推进工业绿色化转型。积极推进低碳园区、低碳企业建设,积极推进传统工业向生态环保工业转型。推动陶瓷、铁合金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加快重污染工业搬迁整治改造。加快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中滔博白节能环保产业区建设,重点推进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再生资源等一批项目建设。

构建低碳循环利用体系。加强传统产业节能降耗,加强林产加工、纺织服装制造等重点行业现有生产能力调整和改造,用高新技术、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生产工艺,推进产业低碳化。加强工业园区环保设施建设,以“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为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鼓励园区自建配套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及处理处置设施。

(二)推广农业生态养殖模式

进一步发展畜禽生态养殖模式,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在因地制宜推广发展农牧循环生态养殖模式和“高低架网床+益生菌+异位发酵床”的“免冲洗、零排放”等多种生态养殖模式的基础上,试点开展生猪养殖固体粪污集中收集处理社会化服务,打造“养殖业主建异位发酵床—有机肥厂提供垫料、菌种和运营技术服务—发酵成熟垫料有机肥厂回收”以及“镇管、村收、厂用”两种养殖粪污社会化处理模式,构建完善生猪养殖固体粪污收集资源化利用系统,实现养殖粪污资源化全量化利用,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进一步探索博白养殖新模式,推动“散户入园”。依托广西恒鑫农牧有限公司旺茂养殖小区建设,探索“散户资金入股—公司猪苗、饲料、兽药、技术、防疫五统一管理—肉猪保价收购或售后分红”模式,引导小散养户入股或者入园养殖,统一管理,减少小散养户的管控压力,提高我县生猪规模化养殖比例,促进博白养猪业走出一条品牌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道路。

进一步强引龙头企业,推动养殖业全产业链发展。进一步引入大型养殖龙头企业进驻博白发展养殖,加强与牧原、广东越秀集团等大型企业深入合作,加快项目投资落地,助推越秀集团在博白养殖、屠宰、冷链、深加工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延长博白养殖业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我县小散养户有一定的养殖技术基础,引进大型企业在我县投资建设发展生猪养殖,吸纳我县的小散养户作为养殖技术人员进入养殖场工作,逐步引导小散养户退出生猪养殖,既保障了生猪的生产产能,也稳定了小散养户的就业。

(三)强化宜居城市建设

提倡低碳出行。倡导“公交+慢行”为主体的交通新模式,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及共享出行,鼓励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推广绿色出行汽车,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环卫、物流快递、邮政、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

推行绿色消费。推广环境标志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减少一次性产品使用,倡导建康节约的饮食文化,抵制过度包装商品。充分利用“互联网+”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直销或与实体企业合作经营绿色产品和服务,鼓励利用网络销售绿色产品,推动开展二手物品在线交易。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促进各种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进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相结合,推动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有机融合,争创垃圾分类示范县。开展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餐馆等行动。提倡绿色居住,合理控制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节约用水用电,开展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

加强城市环境污染防治。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领域污染防治,提高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水平,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县城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力度,对县城区内道路扬尘、油烟排放、渣土车运输等工作开启专项整治。

(四)结合乡村振兴加快推进乡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扎实开展“美丽博白·幸福乡村”活动,持续实施村屯环卫经费“1+1”工程,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双护双创”、“三清三拆”、领导干部回乡美化家园等行动,持续改善乡村发展面貌。

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探索实施村屯环卫经费“1+2”工程,激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村屯环卫管理。积极推进菱角、那卜等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建设村级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有机垃圾沼气化处理项目,实现“县有场、乡有站、村有点、屯有箱、户有桶”目标。开展“清洁乡村”专项执法,清理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探索企业打包处理的机制,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推进乡村风貌治理。深入推进基本整治型、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三类村庄”改造建设,持续实施乡村规划“三落实”、特色风貌“三提升”、乡风文明“三治理”、村庄基础设施“七改造”和村庄公共服务“十完善”等“五大行动”,大力建设玉铁高速乡村风貌示范轴,推广旺茂镇六田村大坪屯、亚山镇潭岸村杨屋屯和地咀屯、博白镇绿珠村柏根屯、江宁镇江宁村结菜麓屯等一批示范点经验,持续推进博白高速出入口、博白镇富石村大脚岭、三滩镇建中村樟木山、松旺镇潭莲村、龙潭镇南坡村、龙潭镇兴华村等乡村风貌改造。全面推广亚山镇民富村基层治理模式,扎实做好沙河镇礼安村城肚屯、江宁镇长江村等乡土特色试点村屯工作。

深化拓展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活动。突出抓好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完善农村环卫设施运维管理,继续安排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整治项目。继续开展“美丽县城(城镇)”创建活动,持续推进乡村建设活动特色加分项目工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统筹推进本地区 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强各部门间统筹协调,推动多部门任务目标和管理政策的有效衔接。把规划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各项目标、指标和任务分解到区域、项目、实施主体等各个环节,层层落实责任。对“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推动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加强规划督促考核和跟踪评估,确保规划全面实施。

二、落实任务与分工

将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逐级分解落实到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压实各级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环保和林业部门负责规划的统筹协调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管。县发改、经科、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将规划提出的相关任务和要求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和进度要求,密切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三、加强投资保障

年度预算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需求,优化资金支出结构,统筹保障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积极发挥市场作用,调动和引导社会资金大力投入生态环境建设。强化财税政策引导,引导资金流入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参与生态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四、强化规划评估与考核

建立规划的评估机制,对规划的实施作用进行系统评估,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整体规划内容,使规划不断具有新的约束力和指引力。通过规划的跟踪管理,及时修订完善,实现最终的规划目标。

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成效纳入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落实。加强统计工作,因地制宜建立客观反映生态环境保护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确保规划实施的质量和最终效果。

五、鼓励公众参与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与公众有关的环境信息、政策信息、环境执法信息,以及企业排放污染物等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为公众参与提供基本条件。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支持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环境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应广泛征询公众的意见,增强公众参与程度,使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和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和科学知识,提高各级领导的环境意识和综合决策水平,提高各级领导和公众自觉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建立有效的社会和舆论监督机制,促进环境保护的广泛公众支持和参与,促进全民环境意识的提高,强化社会、公众对环保的参与和监督。

附件: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汇总表


附件

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初步

选址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十四五”计划完成投资(亿元)

计划开工年份

计划竣工年份

项目业主

一、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项目(合计14个,“十四五”计划完成投资45.13亿元)

(一)生态建设项目(合计6个,“十四五”计划完成投资14.46亿元)

1

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博白县城区河段)

博白县博白镇

20年一遇防洪标准。①绿珠桥左岸—乌豆江二级公路桥段新建土堤长3.439千米,新建穿堤建筑物4座,其中新建排涝闸3座,新建灌溉排水涵1座;②双凤桥—小白江北大道交通桥右岸段新建土堤长8.894千米,新建穿堤建筑物9座,其中新建排涝闸4座,新建灌溉排水涵5座。

1.35

2021

2022

博白县水利局

2

博白县文地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博白县文地镇

沿九洲江支流的圭地河、下垌河等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17个。

2

2021

2024

待定

3

博白县文地镇千家现代生态养殖模式的养殖场

博白县文地镇

打造千家现代生态养殖模式的养殖场,完全实现养殖场零排放。

5

2021

2023

待定

4

博白县小流域治理工程

博白县

开展博白县塘龙河、合江等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0.56

2021

2025

博白县水利局

5

博白县塘龙河、南流江流域白花村、茶根等11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博白县

治理面积112.09平方千米。

0.55

2021

2025

博白县水利局

6

博白县文地镇九洲江生态经济带

博白县文地镇

建设九洲江防洪堤坝公路10公里,堤坝公路宽5米;建设沿岸荷塘5000亩;建设沿岸山上特色果园5000亩;建设一批集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客家文化特色的设施。

5

2022

2025

待定

(二)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合计8个,“十四五”计划完成投资30.67亿元)

1

博白县跨境四河(大坝河、白马岭河、英桥河、六务河)水质保障工程

博白县大坝、英桥镇

大坝河水质保障工程包含:人工湿地2座,面积分别为25000平方米和22500平方米;生态浮岛5000平方米;生态缓冲带总长度为21千米;河道清淤长度1千米,污泥量为1600立方米,处理遗留氧化塘养殖废水量为258000立方米。白马岭河水质保障工程包含:生态浮岛5300平方米;生态缓冲带总长度为9.4千米;处理遗留氧化塘养殖废水量为320780立方米。英桥河水质保障工程包含:人工湿地1座,面积为6200平方米;生态浮岛4530平方米;生态缓冲带总长度约为15.4千米;河道清淤长度2.3千米,污泥量为6420立方米,遗留氧化塘养殖废水量为330660立方米。六务河水质保障工程包含:人工湿地2座,面积分别为17800平方米和4200平方米;生态缓冲带总长度约为13千米;氧化塘养殖废水量为165330立方米。

2.05

2021

2023

博白交旅投资有限公司

2

博白县径口镇三育社区、文地镇三江社区、东平镇合江社区、水鸣镇大利社区、马头岭学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径口镇三育社区、文地镇三江社区、东平镇合江社区、水鸣镇大利社区、马头岭学田

建设径口镇三育街社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处理规模300立方米/天,用地约2464.88平方米(约3.69亩),配套污水管网9700m;建设文地镇三江社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处理规模500立方米/天,厂区建设用地面积约2498.70㎡,配套污水管网9282m;建设东平镇合江社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处理规模500立方米/天,厂区建设用地面积约2492.62㎡,配套污水管网9802m;建设水鸣镇大利社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处理规模300立方米/天,用地约2464.88㎡(约3.69亩),配套污水管网11300m;建设学田片区污水处理厂1座,铺设配套污水管网近期约10公里,厂区用地约15亩,预留远期扩建用地。

0.65

2021

2022

博白交旅投资有限公司

3

博白县茶根水库库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博白县茶根水库

新建生态护坡5公里,防护隔离长度10公里,人工湿地500亩,引水渠加固,水体修复及环境治理等,新增灌溉3000多亩,每日可提供0.3万立方米供水。

0.6

2021

2025

博白县水利局

4

玉林市博白县南流江生态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博白县

建设白州水利枢纽,鸡冠水库扩容,茶根水库库区生态环境治理,南流江生态防洪治理,绿珠江生态治理,乌豆江生态防洪治理。建设防洪堤,步梯等附属建筑,江岸两边修复等,建设生态停车位9000个,江滨铺面160个,设立广告牌位2600个。

19.24

2021

2025

博白县水利局

5

博白县九洲江流域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及配套主支管网(含入户管)工程

博白县文地镇、文地镇三江社区、宁潭镇、英桥镇、沙陂镇、大坝镇

文地镇三江社区建设占地3亩,处理规模500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配套管网9282米等及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3座;文地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三期管网8203米,宁潭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三期管网7151米、英桥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网2500米、入户管6000米、盖板沟838米等;文地、宁潭、英桥、沙陂、大坝镇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工程;在文地、宁潭、英桥、沙陂、大坝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端各安装总氮在线监测设备1套;文地、宁潭、英桥、沙陂、大坝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扩容规模分别为300—2000吨/日;文地、宁潭、英桥、沙陂、大坝镇新建支管网、入户管DN110—300米管网12公里及泵站3座。

1.2

2021

2025

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博白县南流江流域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及配套主支管网(含入户管)工程

博白、新田、黄凌、东平、亚山、三滩、松旺、双旺、大垌、大坝、旺茂、沙河、顿谷、水鸣、径口、永安、菱角、那林、那卜、凤山、浪平、双凤、江宁、龙潭镇、东平镇

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3万吨,配套管网(含支管网、入户管)15公里;扩建21个镇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分别扩容为300—1000吨以及增加脱氮设备工程;博白县22个镇区污水支管建设及局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计划通过埋设长度约135公里的d110—300污水管,进一步完善入户管;东平镇合江社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500立方米/d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管网总长9488米。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4座。在21个镇级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端各安装总氮在线监测设备1套。

1.95

2021

2025

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

博白县乌豆江流域水质提升项目

博白县博白镇

管网工程(新建主管网、排口改造、新建村屯管网)、面源治理、内源治理(河道垃圾清理、生物残体及漂浮物清理)、清淤工程(底泥清淤、河道疏浚)、护岸工程、生态修复(生态植物、生态景观修复、海绵城市)。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点,2座,规模100t/d;②管网工程DN50-DN100为130.852千米,含排口改造、新建污水主管网、新建村屯管网等。③河道清淤长度17.542千米,清淤量为113117.69米;④护岸工程为11.355千米,水体生态修复工程为33047平方米,景观工程为38626.92米,绿化工程为79855平方米。⑤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3座,采用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⑥其他设施工程、其中包括新建江边停车位、篮球场、充电柱、广告投放、娱乐休闲设施等。⑦垃圾清理工程、包括河道两岸垃圾收集及清运。

3.61

2022

2023

博白交旅投资有限公司

8

博白县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

博白县文地镇、宁潭镇、英桥镇、沙陂镇、大坝镇、博白镇、黄凌镇、双凤镇、菱角镇、新田镇、那卜镇、大垌镇、永安镇、浪平镇、双旺镇、松旺镇、径口镇、顿谷镇、那林镇、江宁镇、三滩镇、水鸣镇、亚山镇、凤山镇、旺茂镇、东平镇、沙河镇、龙潭镇

1.健全垃圾收运系统:建设12个垃圾中转站,配套购买20个10立方的移动式压缩箱及12架配套垃圾运输车,购买10辆小型勾臂车及30个箱;分配给文地、宁潭、英桥、沙陂、大坝镇建设村收镇运的垃圾收运系统。2.垃圾渗沥液收运工程:购买5架8立方米的吸污车分配给文地、宁潭、英桥、沙陂、大坝镇收集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渗沥液。3.存量旧垃圾处理工程:对英桥、大坝镇的垃圾堆放点垃圾进行异地转运处理。4.健全垃圾收运系统:建设23个垃圾中转站,配套购买80个10立方的移动式压缩箱及50架配套垃圾运输车,购买50辆小型勾臂车及100个箱,分配给博白镇、黄凌镇等23个镇建设村收镇运的垃圾收运系统。5.垃圾渗沥液收运工程:购买23架8立方米的吸污车分配给博白镇、黄凌镇等23个镇收集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渗沥液。6.存量旧垃圾处理工程:对博白镇、黄凌镇等23个镇的垃圾堆放点垃圾进行异地转运处理。

1.37

2022

2025

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