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3-08-13 10:42 信息来源:新晃县政府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全面落实中共“十七大”提出的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的发展要求的关键五年,同时“十二五”时期还将迎来继往开来的中共“十八大”的召开。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文化发展的提速期。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加快文化发展的精神,紧紧抓住机遇,增强全县文化发展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促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和《新晃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特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县“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本规划主要涵盖文化艺术、文化产业、新闻出版等领域。
一、主要成就
1、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
(1)县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县文化馆建设情况。县文化馆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为国家三级馆。现有在职职工1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1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人。人员经费基本纳入财政预算,但业务经费缺乏,无力有效地挖掘整理民族文化,更无力有效地深入农村指导群众文化。尽管如此,县文化馆还是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一是春节期间,举办闹年锣、龙灯表演、义写春联等群众文化活动;二是深入社区,组织辅导群众文化活动;三是积极开展假期文艺各类特长培训工作;四是组织文学文艺作品创作,组织选手参加“三湘群星奖”、“三湘蒲公英奖”等竞赛活动,近几年,先后有20多人次获奖。五是深度挖掘侗族民间文化,组织指导建立了禾滩女子龙灯队、芦笙队、城乡侗族大歌队等一批优秀文艺队伍。
县图书馆建设情况。县图书馆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有馆藏图书5.2万册,为国家三级馆。现有工作人员8名,其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人。多年来,结合上级业务工作要求,开展形式多样读书活动和“农家书屋”的业务辅导,始终坚持开展图书阅览业务,但因业务经费缺乏,无力购买新书,读者越来越少,电子阅览室亦尚未建立。
歌舞剧团建设情况。该团建于1958年,曾取得过骄人的业绩,创作的节目曾多次获得国家、省、市奖励,并到欧、非洲演出。1993年起,歌舞剧团改制为差额拨款单位,随着经费减少,体制不顺等原因,专业人员流失严重,剧团生存举步维艰。在困难的境地中,该团去两年每年开展70来次送戏下乡活动,并承担诸如春节团拜会、大型广场文艺节会等演出任务,参与50县庆、双百日周末文化旅游等演出。因经费及现有设备的制约,送戏下乡活动的面还不广,方式也略显单一,不能根本解决群众看戏难的问题。
(2)乡(镇)、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乡镇文化站建设情况。我县有23个乡(镇)文化站,90年代,省补助资金修建了扶罗、新寨、晏家、步头降4个文化站,但目前已成危房或由乡镇挪作他用。2006年,启动第二批乡镇文化站建设,每个站省市补助建设资金6万元、设备资金2万元,县里配套建设资金2万元,米贝、波洲、贡溪、中寨、洞坪等乡镇先后建成了2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楼,配备了电视、电脑、摄像机等少量设备。由于此批项目资金少、规模小、设备不足,功能难以发挥。现有23名乡镇文化专干,人事、考核、培训由县文化局负责,福利待遇由各乡、镇解决。基本上从事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部分乡镇每年举行2次左右文体活动,凉伞、扶罗、中寨及城郊各乡镇文化活动稍为多些。各乡镇都已建立了业余群众文艺队伍,但基本处于自娱自乐的状态,缺少指导和培训。乡镇共有书刊店5家,音像店12家,网吧17家,农村信息化平台10家,这些个体文化经营活动,略微弥补了乡镇公共文化的不足。
村文化活动室建设情况。在我县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全县297个行政村,2005年前,基本未建有文化活动室。2007年初步建立“农家书屋”,力争2012年全面完成“农家书屋”建设任务。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少数村陆续建了村级组织活动中心,但缺设备、少图书报刊。
2、文化活动精彩纷呈。
近年来,我县非常重视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多次组织规模庞大的民族文化节会活动,如国际画眉节、夜郎黄牛节;组织专业队伍,进村走寨对全县的民间文艺队伍进行调查,目前全县有民间文艺队伍72支;培训了一大批不同层次的民族文化专干;抢救保护了众多濒危的民族文化遗产侗族傩戏、侗族垒词;修复并合理利用了一批文物,发掘并着力打造了一批非物质文化艺术精品等等,我县民族文化保护与利用的工作规模由小到大、范围由点到面、层次由低到高地蓬勃展开。
一是挖掘民族文化精髓,打造民族文化精品
深入挖掘民族文化的精髓,努力打造一批民族文化精品力作,以艺术精品来体现民族的精神特质。新晃曾经创作生产了一批能唱响又叫好的有民族特色的优秀艺术作品,如:新晃原生态民族歌舞《漂布》、《薅秧鼓舞》享誉国内外,最近几年还编创话剧《剪刀书记》在全市公演;鼓励和扶持反映本地生活题材的文艺作品创作,青年农民作家蒲钰所写的反映湘西匪事的长篇小说《脑袋开花》改编为电视连续剧《边城汉子》;“十一五”期间实施精品战略,全县舞台艺术精品共荣获省级一等奖2个,三等奖3个。新晃创编侗族歌舞《挤油》今年还出访法国。
二是加大民间文化研究开发,打造有影响有特色文化活动
重点抓好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及各种类型的群众文化活动,继续推进“一地一节”活动的开展,积极培育“农民艺术节”、“校园艺术节”、“国际画眉节”、“夜郎黄牛节”等,通过对民族民间文化的研究、挖掘、整理,开发新晃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民族风情,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打造地方民间民俗文化特色品牌,进一步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了群众文化的普及和提高。
3、文化资源开发与利用初见成效。
馆藏国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12件,累计藏品总量164件。我县被命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完成了全县296个行政村的文物普查工作,全县文物普查率达100%,复查文物40处,其中消失文物7处。新发现文物84处,新发现文物点翻番。其中古遗址8处、古墓葬6处、古建筑40处、石窟等及石刻9处、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2处、其他9处。每一处文物复查点、新发现点都认真地做好了文字描述、照相、GPS定位、绘图等一系列工作,确保了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做到真实、准确、无误、无漏。顺利通过了省、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4、文化市场规范有序。
全县建立起娱乐、网络、演出、音像、图书报刊、印刷、文物等门类齐全、运行规范、健康文明的文化市场体系。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日趋完善。五年间,坚持不懈地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和“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取得显著成绩,我县多年被授予全省文化市场工作和“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在市场管理培育上,始终坚持“规范繁荣并重,管理服务并举”的方针,培育了一批规模较大、档次较高、品牌效应较强的文化企业。在服务上,以公开公正为原则、以方便群众为宗旨,审批项目基本进审批中心。在管理上,以网吧、游戏机房为重点,强化文化娱乐市场日常监管和依法整治力度,确保了全县文化市场安全和良性发展。
5、文化产业稳步发展。形成了演出、歌舞娱乐、音像、印刷、网上服务等文化产业门类,全县文化产业经营投资3.5元,从业人员600人次,年上交税费1500多万元。
6、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文化局带领文化系统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细则、方案,结合我县的实际,对县民族歌舞剧团的改革力度,加大了文化市场稽查大队的重视力度,采取增加编制,配备专业人才等,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我县文化市场规范、发展和繁荣。
二、存在问题
“十一五”计划实施以来,我县的文化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滞后于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的“软实力”还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具体表现为:
1、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不足。
财政用于文化事业的投入增长比较缓慢,制约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网络建设。文博工作、文艺创作、文化活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经费不足。文化市场执法经费紧缺,装备不全,影响了文化市场的正常管理。
2、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县文化馆仅有不足500平方的办公用房。图书馆由于建馆时间早,原馆址显得狭小、拥挤,不能按要求开辟少儿图书馆,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分中心。全县23个乡镇文化站基本上处于有站无舍状态,23个乡镇均没有设文化小广场,文化设施远远落后于其他县市,仅有的学校场馆未能真正实现资源共享。
3、文化产业尚未形成体系。
文化产业总量少、层次低、门类不全。文化产业行业自律组织不健全。投融资渠道单一,科技含量不高,系统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尚未制订。
4、文化人才缺乏。
由于文化工作难度大,福利待遇低,对文化人才缺乏吸引力,造成全县文化单位人员偏于老化,人才青黄不接。
三、面临机遇
1、政策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制订出台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9号)《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等法规政策;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湘发〔2010〕4号);《湖南省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湘政发〔2009〕41号);市委作出了《怀化市文化强市战略实施纲要》、《怀化市文化产业振兴实施规划》,这为我县推进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2、经济机遇: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工作,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以国家投入为主的多渠道投入格局初步形成,特别是湖南省文化大省建设和湖南省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乡镇文化站建设等为文化建设的加速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机。
3、发展机遇:县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可以加大公共文化设施的投入,另一方面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更加迫切,要求更高,文化消费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为文化建设的加速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4、技术机遇:现代科技已广泛运用于文化生产、服务、营销、管理等各个环节,引发了新兴文化形态的崛起和传统文化形态的更新。文化生产、文化流通和文化管理方式也发生了深刻变革,电子传媒、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将给文化发展的内容和方式带来深刻影响。
四、“十二五”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民族文化大旗,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发展和繁荣文化为第一要务,以积极争创省文化先进县为目标,以改革和创新为持久动力,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建设政策,努力推进我县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逐步形成独具魅力的区域文化风格,不断增强文化软实力,促进新晃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逐步形成与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文化设施相对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比较完备,文化体制比较有活力,文化人才队伍比较优化,文化产业成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文化发展新格局,树立和提升新晃侗族自治县整体文化形象,为创建省级文化先进县打下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1、发展区域特色文化
大力弘扬侗族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首先要唤起全县人民对于自己民族文化的珍重与保护意识,有了这种自觉意识才能有效地使民族文化得到保护。目前,人们对于自己的文化的价值还没有充分的认识,甚至认为少数民族文化是落后的东西,不主动参与。我们应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使各民族增强对自身文化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唤起全县人民对自己文化的珍重和保护意识,充分认识自己文化的价值。
(1)以“中国文化遗产日”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为提高我县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应以“中国文化遗产日”的宣传活动为载体,积极贯彻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湖南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开展以黑板报、流动巡展、群众签名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2)把民族文化遗产成果搬进剧场、广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展示。除了在“中国文化遗产日”开展宣传活动外,还应不间断地组织民族文化遗产成果通过图片、音像、专场晚会等方式用直观的形式向全县人民展示我县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和保护成果。
(3)借助媒体力量,扩大宣传面。利用电视、网络和平面媒体等多种宣传工具,开展主题稿件征集活动,开辟宣传专栏,对新晃县的民族文化资源进行介绍,对我县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报道。通过系列宣传,普及文化遗产知识、激发和培养全社会的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除了在我县的主要党政机关、学校、商店街铺、标志性建筑物上标明“说好普通话,会说民族语”,大型活动实行双语主持,电视台开播侗语专栏。
(5)定期开展民族文化节会活动。通过节会强化民族文化保护意识。
2、繁荣文化艺术
(1)推进精品生产。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树立精品意识,开展具有地域风貌、民俗风情和民间、民族风格的地方特色文艺创作和演出,打造特色文化品牌。进一步抓好“夜郎”旅游文化节文化活动、民间艺术展演、侗族傩戏展演等大型示范性文化活动,逐步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域风格、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文化艺术活动品牌。抓好文艺创作规划和项目落实,鼓励广大专业和业余文艺工作者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努力创作歌颂家乡,体现时代风貌和富有特色的文艺作品,争取每年有作品获得省级以上的奖项。
(2)活跃群众文化。加强群众文化的组织与领导,进一步活跃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村落文化,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吸引社会参与,鼓励文企联姻、文化单位与群众团体、文化单位与政府部门共同承办社会文化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重点抓好群众歌咏大会、社区文艺会演、乡村文艺调演等活动。深入开展“演艺惠民,文化下乡”活动,从农村的实际和农民的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送文化到农村。把送文化与种文化相结合,实施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动员和鼓励文化单位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经常下乡,为农村培训、辅导各类文化人才。大力实施送戏工程,根据“三贴近”的要求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利用流动舞台车和文艺小分队形式,实现下农村演出每年每个乡镇不少于4场。在2012年前全面完成“农家书屋”建设,实施送书下乡工程,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民喜爱的图书下农村,满足农民群众看书的文化需求。县级图书馆在乡镇设立图书配送分中心,通过分中心向村流通配送图书,实现城乡图书信息资源流通和共享。配送中心藏书不少于2万册,分中心藏书不少于5000册。大力实施农村文化活动繁荣工程,扶持和引导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的各类文化活动,打造富有特色的农村文化活动品牌。加强农村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十二五”期间,全县各乡镇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农民群众为主体的文化展演活动。县级精选一批优秀的民间文艺节目,每年组织一次农村文艺汇演,也可在有条件的乡镇轮回演出。
(3)创新发展侗族傩戏和民族歌舞节目。
加强新晃侗族自治县侗族傩戏资料的抢救保护,挖掘整理传统优秀剧目,使新晃侗族傩戏宝贵史料和传统优秀艺术剧目得以代代流传。鼓励侗族傩戏创新,在认真把握侗族傩戏保护、继承、革新、发展的辩证关系基础上,创编反映时代精神、符合现代观众审美要求的新剧目。推动新晃侗族自治县侗族傩戏的普及性、公益性演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侗族傩戏演出,以举办“新晃侗族自治县侗族傩戏节”、“侗族傩戏品会场”等形式,展示新晃侗族自治县侗族傩戏艺术魅力,扩大侗族傩戏观众,培养青年一代对侗族傩戏艺术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加强侗族傩戏人才培养,支持侗族傩戏工作者参加培训和艺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水平,推动创作演出,进一步打响新晃侗族傩戏品牌,扩大新晃侗族自治县侗族傩戏特色文化在湖南乃至全国的知名度。
深入挖掘民俗文化。积极深入研究古老的夜郎文化、精美的侗文化、传统的节日文化、丰富的影视文化、发达的宗教文化、古朴的建筑文化和淳朴的耕读文化,不断挖掘我县民俗文化底蕴,丰富新晃侗族自治县民俗文化内涵。
3、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抓好重大文化设施建设。
“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县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县历史民俗博物馆、革命文物展览馆、侗族傩戏、傩技展演厅等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2012年前全面完成村(社区)级“农家书屋”建设,配备好群众需求的图书。
(2)推进城乡公益性文化阵地建设。
到2015年,县文化馆、图书馆按照最低达标标准1500平方米(国家二级馆)完成新建或改造,加强文化馆综合服务功能和图书馆的数字化建设,县图书馆配套建设少儿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除偏远乡镇外,实现乡(镇)建有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站,85%的社区和行政村建成形式多样的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分中心和乡镇基层中心,80%的行政村(社区)建有文化信息服务点。实施农村文化示范户创建工程,不断提高文化示范户覆盖率。“十二五”期间,建设县博物馆、非物质文化演艺厅,逐步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3)实施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
①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②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③实施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④实施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⑤实施农村文化活动繁荣工程
⑥充分利用基层文化载体,实施送戏送书工程
⑦巧借创造争优活动,实施农村文化示范户创建工程
4、新闻出版事业。
进一步调整优化报刊业结构和布局,培养面向市场的一批优秀报刊。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支持出版一批科技含量高、群众喜闻乐见的,既具有地方特色、又有全面指导价值的精品图书。合理布局出版物发行网点,初步形成以县新华书店为龙头,乡镇文化站或村级“农家书屋”为下伸点,采取直营连锁、专业连锁等形式,覆盖全县的出版物经营网络。以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通过吸引外资、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资产重组,培育和扶持1-2个主业突出、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的印刷企业。积极引导中小印刷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努力形成各种规模和档次的特色印刷企业并存和互补的印刷格局。完善版权管理网络,建立中介平台,为保护著作权提供服务。
5、文化市场。
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的管理体系,实行文化市场归口管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和稽查队伍建设,健全县、乡文化市场管理网络。加快文化市场建设,规范涉及文化产品生产和经营服务领域各个环节的经营行为,通过放开搞活、重点扶持等有效措施,大力推动健康有序、活跃繁荣的娱乐、网络、图书、文物、音像、演出、健身、竞赛等市场的发展。
6、文博事业。
规划建设县历史民俗博物馆为主体,积极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改善文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修缮和保护重要古建筑、纪念建筑、历史遗址、名人故居等人文资源,重点做好龙溪古镇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维修和大遗址的保护工作。配合沪昆高速铁路建设工程,开展好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抢救保护工作。完善全县文物保护网络,妥善保护文物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文物资源,举办文物精品展览,充分发挥其旅游特质作用和社会教育功能。
7、文化产业。
充分利用民间文化、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积极开发文化相关产业。以体现多样化、大众化、高品位的特色为重点,通过鼓励、支持艺术表演团体实行文企联姻和利用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等方式,大力拓展文娱演出市场;以发挥文化主阵地作用为重点,抓好少儿学艺、中老年健美健身及其他相关社会培训教育活动,发展壮大艺术培训业;以开发旅游文化产品为重点,利用一切文化手段,打造世界文化遗产、国家级文化遗址等旅游精品,以及民风民俗游、访古探幽游等文化旅游精品,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以满足广大群众的锻炼健身需求为重点,形成以场地开发、健身娱乐、文化艺术培训、民俗文化和民间工艺品经销、文化艺术赛事等多头并进的文化娱乐市场;以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为重点,按照“大市场、大流通”的思路,积极开拓城乡图书市场。
8、基础设施。
按照公益性文体事业要“加大国家投入”的原则,启动并建设好国家项目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城区重点建成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历史民俗博物馆工程,力争建设一座多功能剧场。实施国家“雪炭工程”,完善我县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及文化小广场的建设,各乡镇、社区建有相应配套的文化设施,群众文化活动阵地。
(四)发展文化事业的主要措施
1、深化体制改革,健全文化事业发展运行机制
(1)整合部分公益性事业单位。将一些工作性质相近、业务相通、作用互补的公益性文、体、广事业单位,对机构、设施、资产、人员、技术、装备、债权债务等进行优化组合与重新配置,更好地发挥整体功能优势。建设新晃县艺术剧院,形成集艺术创作、表演、经营于一体的更具活力的艺术团体;将县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整合为新晃县群众艺术馆,将其办成湘黔边界地区的群众文化活动、文化艺术培训、文化精品创作、民间文艺抢救、发掘与保护的中心。
(2)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建立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绩效定酬相结合、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分配形式和办法,岗酬设计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部分特殊岗位可以探索实行年薪制。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着力做好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工作,为深化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2、切实落实文化经济政策,营造良好文化发展环境
(1)争取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关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加大在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按规定足额返还文化单位所得税和增值税,鼓励社会力量向公益性文化事业捐赠并落实“捐赠抵税”的政策。
(2)争取政府对公益性文体事业增加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以政府投入为主,逐年加大财政对公益性文化建设的投入,实行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相结合、财政基本预算拨款与重大文化活动项目资助相结合,在保证基本经费的同时,实行项目竞标采购和演出补贴,实现由“养人”向“养事业、养项目”转变,增强导向作用,提高投资效益。
(3)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积极争取制定和完善鼓励社会投资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文化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扩大文化企业的投资决策权,鼓励借助资本市场发展文化产业。通过文化产品与项目“招商会”等平台,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促进各类文化产业共同发展。
3、贯彻落实文化法规,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1)加大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化新闻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把文化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完善我县出版物、音像、文化娱乐等市场的管理办法,适时研究制定关于我县文物保护、文化资源开发、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发展和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加强文化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和方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对文化领域的宏观管理,实现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场群众监督和举报奖励制度,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合法经营。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理,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和进入文化产品的管理,严厉打击文化侵权和非法出版活动,坚决禁止制造和传播不良文化的行为,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文化环境,繁荣文体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文化市场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水平。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文化市场稽查队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稽查队伍。
4、加强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兴文”战略
(1)培养、引进和用好用活文化人才。加快制定文化人才教育、培训、引进等政策,选拔一批文化人才到省外或国外进修、观摩、学习、深造,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的文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经营人才和后备人才,形成新晃文化人才梯队阵容。
(2)培育和完善全市文化人才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文化人才由单位所有向社会所有转变。建立新晃县文化人才档案和信息库,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充分使用。
(3)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确立以业绩为重点的人才价值观。对有突出贡献的文化人才实行重奖,对拔尖人才予以优厚待遇。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发挥文化名人效应,探索建立以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要素等参与收益分配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