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四川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自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和总体要求
第一节 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全市人均预期寿命从2015年76.01岁提高到2020年77.60岁。截至2020年底,全市有三级医院9家、二级医院23家;卫生机构床位2.36万张,卫生技术人员2.07万人,分别比2015年增长34.02%、21.7%;执业(助理)医师0.76万人,注册护士0.92万人;全市每千人口床位数9.50张、执业(助理)医师数3.06人、注册护士数3.7人,分别比2015年增长49.1%、30.8%、41.7%;孕产妇死亡率11.87/10万,婴儿死亡率3.1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4‰,主要健康指标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坚持中西医并重、中医药并用,新冠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经受住了考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问题与挑战
目前,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健康优先、预防为主、共建共享的全民健康格局和社会氛围还未有效形成。同时,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等特点,给全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总体不强不优,多元化资源供给程度不高,健康产业与事业发展融合度还不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薄弱、“一老一小”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扩容与提质压力并存。
• 第二节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有关工作要求,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党的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健康自贡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打造川南渝西区域卫生健康高地,切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和加快推进自贡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的领导责任、投入保障责任、管理监督责任,通过深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强化资源配置,加大建设力度,维护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强化全行业和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预防、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中西医并重,通过整体规划提高综合绩效。根据人口规模与密度、地理交通条件、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制定不同区域、类型、层级资源配置标准。
需求导向、平急结合。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增加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全面提高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立足平时需求,充分考虑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应对需要,完善设施设备标准,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转化能力。
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强化预防为主,加大对公共卫生体系倾斜力度,建立医防协同长效机制,将重大疫情防控在早期。以基层为重点,推动优质资源扩容下沉,密切上下联动和协作,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提质扩能、促进均衡。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大对重点人群的保障力度,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资源配置、服务水平差距,促进健康公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服务需求相匹配的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完备的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更加完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显著提高,医防协同机制更加健全。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全面建立,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大幅提升。疫情处置和公共卫生救治体系更加完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进一步优化。
优质资源均衡配置基本实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市级公立医院提标创等取得积极成效,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短板基本补齐。
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提质,打造一批中医龙头医院、骨干医院。集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逐步完善。
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有效扩大,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备,职业健康、心理和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血站等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表 1 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性质 |
疾病预 | 1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 | 0.23 | 0.31 | 预期性 |
2 |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基础设施 | - | 全覆盖 | 预期性 | |
应急医 | 3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4 |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
床位和人力配 | 5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9.50 | 9.50左右 | 预期性 |
其中:市办公立医院 | 3.56 | 3.8左右 | 预期性 | ||
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4.12 | 4.6左右 | 预期性 | ||
6 |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 0.59 | 0.85 | 预期性 | |
7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06 | 3.20 | 预期性 | |
8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3.7 | 4.0 | 预期性 | |
9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 0.37 | 0.54 | 预期性 | |
10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3.10 | 3.11 | 预期性 | |
| 11 | 医护比 | 1:1.21 | 1:1.23 | 预期性 |
12 | 床人(卫生人员)比 | 1:1.27 | 1:1.62 | 预期性 | |
中医药服务体系 | 13 |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55 | 0.60 | 预期性 |
14 | 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 | 90.91 | 100 | 约束性 | |
15 |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 99 | 100 | 约束性 | |
重点人群服务补短板 | 16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 | 4.5 | 预期性 |
17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 | - | 80 | 预期性 | |
健康 | 18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6 | >78.6 | 预期性 |
19 |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 | - | 同比例提高 | 预期性 |
注:医院床位含同级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床位。
第二章 总体布局和资源配置
第一节 优化布局
一、资源布局基本要求
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工作由市级统筹规划,县级及以下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市县两级各类公立医院的设置根据地域实际,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进行布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优化设置。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公立医院包括政府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政府办医院根据举办层级划分为市办医院、县办医院。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并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医学科学研究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专科疾病防治、健康教育、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等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戒毒医疗机构等独立设置机构和护理机构、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
• 第二节 资源配置
一、床位资源
合理控制床位规模。到202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9.5张左右,其中公立医院6.13张左右,按照公立医院床位15%的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床位。优化床位结构,床位增量或转型床位重点向传染、重症、肿瘤、精神、康复、护理等领域倾斜。到2025年,每千人口重症床位数达到0.1张,每千人口康复病床达到0.45张,每千人口精神科床位数达到0.8张,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85张。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控制医院平均住院日,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
表2 “十四五”期间市办医院编制床位配置表
机构名称 | 2025年编制床位配置目标 |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 2400 |
自贡市中医医院 | 1000 |
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 | 1500 |
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 2400 |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 1200 |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 710 |
自贡市光大医院 | 100 |
自贡市传染病医院 | 260 |
合 计 | 9570 |
二、人力配置
按照床人(卫生人员)比、医护比分别不低于1∶1.62、1∶1.23的标准,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医护人员配置数量,优化配置质量,增加短缺人才供给。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2人(其中中医类别0.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11人,每千人口药师(士)数增长到0.54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5名、注册护士数不低于9.45名,全市心理治疗师达到55名。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到2025年,全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增长到0.31万名,每万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1名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名公共卫生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原则上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三、技术配置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机构类别和等级要求,分类分级进行技术配置。加强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强化心脑血管、肿瘤、重症、儿科、老年医学、麻醉、影像、精神、创伤、传染病、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提高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微创手术占比和四级手术占比。到2025年,争创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到2025年,新增5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
四、设备配置
统筹全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准入条件。坚持分级适宜配置和资源共享原则,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需要,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加强体外膜肺氧合设备(ECMO)、移动CT、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配置,完善聚合酶链式反应(PCR)仪等检验检测仪器配置,提高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到2025年,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县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救护车的标准配备救护车。
五、信息资源配置
加快数字健康发展,推进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卫生健康行业融合应用。强化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应用,推进全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稳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上云”。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等核心数据库管理。推动县域电子病历和基层医疗信息、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老年健康等信息、采集、设备信息、可穿戴设备标准化信息等全部归集入健康档案。加快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互认。
• 第三章 构建强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第一节 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承担重大疾病监测预警、检验检测、调查处置、综合干预等任务,筑牢重大疾病防控防线。
一、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构建市、区县、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市疾控中心重点强化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验检测、应用性技术研究和公共卫生信息统筹管理等职能。县级人民政府在本辖区内要设立1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重点强化疾病防控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监测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职能。依托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预防保健科室,负责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
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市疾控中心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项目建设,提升装备配置水平,配备2个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全面开展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到2025年,荣县和富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力争达到三级乙等标准,自流井区和贡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力争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配备1个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监测预警系统。
三、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
合理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到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合理增加职业健康等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乡镇卫生院至少配置2名公共卫生医师,所有新入职的公共卫生医师在上岗前均经过规范化培训。完善疾控机构薪酬体制,调动人员积极性,稳定人才队伍,激发疾控机构内生动力。
四、提升医防协同水平
建立完善医防协同机制,明确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科室,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统筹协调本机构疾病报告、就诊者和家属健康教育等工作,协助开展疾病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强化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融合,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兼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推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协同建设发展。
第二节 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以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哨点,以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为支撑,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监测预警协同机制,实现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一、加强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
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健全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强化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协同,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构建全域监控和全程追踪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增强传染病报告信息时效性和敏感性。建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传染病监测队伍,提高早发现、早报告能力。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店等哨点作用。依托公共卫生、动物疫病、食品安全等系统,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建立完善新发未知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机制,实现市、区县监测信息同步共享。
二、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
建设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升级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加强紧急事务跨部门共享,实现风险研判、专业决策、应急处置一体化管理,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确定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定期演练机制。动态修订专项预案和保障预案,完善物资储备与保障等子预案,构建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针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建立健全全社会定期演练机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
第三节 建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
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网络和应急能力建设,强化急救中心(站)、传染病救治机构以及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心、站点)建设,增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患者转运和集中救治能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
一 、优化急救体系
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体系。通过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等综合措施,完善以市急救中心为主体、二级以上医院为支撑的城镇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立健全“县级急救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一般乡镇卫生院”农村三级急救网络,提升急救车辆和装备配备水平,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形成危急重病人转运“1小时急救圈”。
完善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加强设施设备配备,夯实基础条件,开通绿色通道,对急诊病人和急救机构转运的伤病员提供急诊医疗救治,建立与相应科室或其他医院转送机制。突发事件发生时,市急救中心对全市医疗机构急诊科进行统一指挥调度,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现场急救和转运服务。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完善智能化120急救网络指挥调度平台,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
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
完善市、县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加强传染病医院、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建设。
传染病医院建设。市级改扩建市传染病医院,依托市第一人民医院建立综合传染病病区,支持市传染病院建立独立的传染病重症监护室,扩大传染病集中收治容量,增加传染病治疗床位。在荣县、富顺县依托县人民医院规范建立相对独立的感染疾病病区,强化常规筛查、实验室及影像检查、患者留观和治疗等功能。推进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深度融合,提升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构建市县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序衔接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按照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加强呼吸、创伤、感染、急诊、重症、检验、麻醉等专科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
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建设。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市级传染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全面负责综合救治能力保障,加强ICU床位和平急结合设置的可转换ICU床建设。各区县应分别建设不少于500张床位的亚(准)定点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诊室、哨点)规范化建设,设置可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并储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加强应急演练。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哨点)的比例达到100%。
三、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市、县卫生应急队伍,融合医疗、防控、检测、管理等多专业,促进卫生应急队伍功能由单一向综合发展。加强市级突发事件防控队伍建设,组建快速反应小分队,每个区县建立1支基层综合应急分队。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训,提高灾害事故现场医学救援处置能力。加快航空医学救援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航空医疗救护培训。
第四节 完善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
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完善中西医结合应急机制,建立疫病中医药防治网络,规范中西医结合急诊急救标准、流程,提升中医药在疫病防治和应对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一、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体系
依托市中医医院,争创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中心。市中医医院独立设置平战结合型传染病病区,其他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所有县级中医医院能够发挥重大传染病监测哨点功能。补齐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短板,发挥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在应对重大疫情防控中的独特作用。强化乡村、社区疫情中医药防控能力,推广行之有效的基层中医药防治方案。
二、健全中医紧急医学救援体系
由市中医医院牵头,以县级中医医院为核心骨干,争创区域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探索组建区域中医应急医疗队(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将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120”急救平台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调度系统,确保中医药第一时间介入、全程参与应急响应。加快建立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疾病防治骨干人才库。
专栏1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 |
• 第四章 建设优质均衡的医疗服务体系
第一节 织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构建以县医院为龙头,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为支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基层医疗卫生新格局,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
一 、完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将医疗卫生服务融入城镇化发展战略,优化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原则上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动被撤并为街道的乡镇卫生院调整转型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到2025年,力争1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为社区医院。
二、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达标卫生院。综合考虑人口、交通、服务能力等因素,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规划建设15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根据乡镇卫生院服务范围和村级人口分布特点,每个行政村至少办好1所达标村卫生室,规划设置300个中心村卫生室,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及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康复、护理、中医药、口腔保健等服务为重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服务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在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社区医院、中心卫生院等布局建设20个基层临床特色科室。持续开展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到2025年,8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及以上标准。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所有村卫生室基本达到建设要求。
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由县级医院牵头,以其他若干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后勤服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推进县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不断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到2025年,县域内就诊率达85%以上,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65%以上。
第二节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持续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力争实现一般大病、疑难重症不出市。
一、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围绕呼吸、精神、妇女儿童、心血管、神经等死亡率高、疾病负担重、转外集中、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病种,依托市级三甲医院优势专科,争创呼吸、精神、神经、心血管、妇女儿童、骨科、急诊急救等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提升区域内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能力。到2025年,力争建成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1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二、加快城市医疗集团建设
全力构建以市级医院为引领的区域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体系,支持市级三甲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按照网格化布局牵头组建4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医疗资源协调发展。支持市办医院以转诊、会诊、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医学研究、管理创新等为纽带,加强与县办医院的分工协作。到2025年,建设3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相关专科能力达到省内一流水平。
三、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
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推动省市优质医疗资源支持县级医院发展,建设50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推动富顺县、荣县人民医院积极参与国家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千县工程”,加快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提升县办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到2025年,力争所有县医院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65%县医院达到推荐标准。
四、推动公立医院加快发展
市级每100—200万人口设置1—2所市办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主要向区域内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承担人才培养、科研等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较大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设置1所市办中医类医院,1所市办妇幼保健院。支持符合条件的三级甲等公立医院规范建设分院区。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传染病、康复、老年等市办专科医院。
县级区域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等职能。鼓励区级医院发挥区管医疗机构牵头作用,支持区级综合医院结合医疗基础水平、专科设置、病源结构等,转型为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特色的专科医疗机构。荣县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水平。
第三节 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非公立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推动社会办医机构与公立医院在专科设置、发展形态上功能互补、差异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支持社会力量在儿科、精神、肿瘤、眼科、口腔、骨科、医疗美容、中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及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做好社会办医管理服务与监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促进社会办医健康规范发展。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健全社会办医医疗质量监测体系,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平台。
二、促进诊所发展
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满5年的医师按规定全职或兼职开办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支持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的医联体,支持公办和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支持社会办医承接三级公立医院下转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业务。
第四节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一、强化防治结合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优化服务内涵,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才,提升慢病医防融合能力。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鼓励妇幼保健机构整合预防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提高防治结合水平。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
二、完善平急结合
全面加强早期发现、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综合救治能力,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结合机制,提升新形势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重大疫情预防控制水平,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等机制。健全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制,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面向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医院感染等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和临床救治培训制度,提高设施设备、人员“平急”转化能力。加强医疗机构相关救治设备和应急物资配置。
三、推进分级诊疗
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网格化布局和规范管理,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和服务效率提高。进一步完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规范推进医疗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规范有序发展。积极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科医生为基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提供支持,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全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四、促进学科协作
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建立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鼓励将麻醉、检验、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诊急救领域新型服务模式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
专栏2 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
第五章 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建成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区县中医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诊所)为补充,承担预防、医疗和康复功能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康复、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应急中的重要作用。
第一节 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加快实施市中医医院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省肺癌病中医药防治中心建设项目,推进中西医结合研究院能力建设,提升疑难重症中医药救治能力、中医药临床科研能力,不断增强市中医医院医教研综合能力和区域辐射作用。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推进“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到2025年,力争新增三级乙等中医医院1个,县级中医医院实现全覆盖。
第二节 强化基层中医药阵地建设
巩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成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设置,推进中医馆标准化建设,支持基础好、服务量大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建设“示范中医馆”“示范中医阁”。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5%以上,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5%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到50%。发展传统中医诊所200家,鼓励和支持有经验的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
第三节 加快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
推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传染病医院、老年病医院全部设置标准化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传染病医院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中医床位数占比不低于5%。针对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找准中医药治疗的切入点和介入时机,“宜中则中、宜西则西”,共同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服务。加强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工作,推进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覆盖医院主要临床科室。鼓励中医医师与其他类别医师共同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实施重大疾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西医结合防治能力提升工程,针对心衰、肿瘤、糖尿病、重症胰腺炎、心脑血管等疾病,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研究形成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专栏3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程 |
第六章 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第一节 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构建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大中型医院和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技术支撑、民营妇幼健康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体系)。
一、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
推进川南妇女儿童医院、川南妇女儿童医疗康复中心、自流井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等项目建设,全面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到2025年,市和区县均有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40%的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三级甲等水平,60%的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依托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等合作平台建强市妇幼保健院,引领全市妇幼健康高质量发展。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西南生殖不孕分中心。鼓励建设市、县两级妇幼专科联盟和医疗联合体。加强妇幼保健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建成省、市级妇幼保健重点专科10个、妇幼保健特色专科5个。
二、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
依托产科儿科实力和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市、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市、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增加妇产、新生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增加急救和转运设施设备配置,强化急救、转运、用血等重点环节保障,畅通转诊救治“绿色通道”,全面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推动实现全市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稳中有降。到2025年,建成1个市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每个区县至少建成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三、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建设,健全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原则上,市级设置1个产前诊断机构、1个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分中心、1个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分中心。区县应当开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每个区县至少设置1个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1个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构建新生儿先心病筛查服务网络。依托自贡市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打造宣教、筛查、诊断、治疗、随访的全程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心职能,实现信息监测、质量控制培训、考核评价等闭环管理。到2025年,全市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均不低于95%。
四、夯实儿童健康服务网络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产科、妇科、儿科专科建设,打造优势特色妇产、儿童专科医院。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和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建设新生儿科。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的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0.87名,儿科床位数达2.50张。夯实基层儿童保健服务,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妇产科、儿科资源配置和服务流程,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到2025年,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师和2名从事儿童保健服务的医师。构建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儿童保健服务网络。
第二节 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改善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
一、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大力发展形式多样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引导家庭托育服务规范化发展,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整合利用,鼓励和支持托幼一体化服务。加强项目储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普惠托位建设项目支持,实施普惠托育民生实事。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托位占比稳步提升。
二、提升公办托育服务能力
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现有设施、空置场地等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设计、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积极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省级优质托育服务县、机构创建活动。
第三节 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健康服务体系。
一、便利老年人看病就医
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100%,提供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症救护和转诊服务。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服务的床位,完善老年病房软硬件设施设备。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护理服务体系。
二、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5年,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医养综合服务中心,适老化改造达100%。依托互联网医院,建设川南渝西智慧医养公共服务系统,建设20个智慧医养服务站和覆盖全市的智慧医养公共服务子系统,基本实现“监测预警、随访管理、健康评估、检查预约”等功能。
三、构建医养结合多元服务体系
规范医养结合服务,提高老年专科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提供新技术引进和推广指导,制定多病共存老年诊疗方案、老年综合征诊疗方案、老年围手术期管理等方案。以自贡市老年病医院为龙头,康复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机构为主线,家庭医生团队为网底的医养服务网络。到2025年,设立老年病医院4所,建设医养服务中心10个,布局社区康养点20个,建设5个以脑功能和肢体中医康复训练为特色的中医药医养结合机构。扩大安宁疗护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到2025年,实现安宁疗护服务全覆盖。
第四节 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
提高职业病监测评估、危害工程防护、诊断救治技术支撑能力,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一、加强职业健康人才培养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职业健康相关学科、专业,将职业健康教育内容纳入相关课程,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普及职业医学知识。加大职业健康检测评价、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要求设置专门的职业病防治科室,充实专业技术力量。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机构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验检测、工程技术、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占机构人员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建立职业健康专家库,完善专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
二、健全职业健康体系网络
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危害工程防护、诊断救治为主体的覆盖市、县两级并延伸至中心镇街的三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体系。统筹资源,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干,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补充,完善市、县两级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充分发挥川南职业病医院、具备职业病诊断救治条件的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作用,指导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
三、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水平
推进各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达标建设,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强市、县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机构监测与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市级公立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县级公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职业性化学中毒救治基地能力建设。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需要配置主检医师、护士、其他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至少配置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健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等职业健康质量管理网络,强化质量控制。建强职业健康应急救援队伍。
第五节 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完善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室)以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等组成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一、完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设置
加强市、县两级健康教育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区县设置健康教育机构,争取每个区县有1个承担健康教育工作的机构。加强健康教育力量建设,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争取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健康教育人员。
二、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
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暂不具备条件的确定具体科(室)负责相关工作,接受当地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每个机构至少配备2名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医院健康教育职能部门负责开展个体化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危险行为干预。市、县两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开展公众健康素养等相关监测及干预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向辖区居民普及健康知识,落实健康促进与教育相关措施。
第六节 优化心理和精神卫生体系
建立健全以精神专科医院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
一、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
加快推进市精神卫生中心和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西南医科大学紧密合作,建设集区域精神心理教学培训、心理危机干预为一体的川南渝西区域精神卫生中心。推动西南医科大学精神医学学院落户自贡,建设脑科学研究院(精神心理疾病实验室),精神科争创国家级重点专科。支持精神专科医院提升服务能力,强化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精神障碍预防、社区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根据医疗需求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病房。人口超过30万的区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精神科,人口30万以下的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精神心理门诊。
二、织牢基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网底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康复训练期和非急性期的精神疾病患者生活和康复训练、生活照料等任务,到2025年,80%以上的区县通过建设专业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康复工作。完善“医院—社区—家庭”一体化防治管理模式,为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全病程、全方位、全周期规范化治疗和体系化服务。
三、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持续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建成覆盖西南地区的现代化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完善健全心理疾病监测预警评估机制,推进心理障碍的主动干预。在全市公共场所、公交车、公共显示屏、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广泛宣传心理援助公益热线96796、心理健康知识。充分利用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心理援助公益热线96796,做好心理筛查、干预、转介服务。各心理健康辅导室、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普遍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运用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对辖区群众、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筛查,对其中高预警人员进行心理干预、转介治疗服务。充分发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作用,对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心理和躯体疾病多学科联络会诊制度。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成立市公共卫生应急心理救援中心,组建由精神科专业人员、心理治疗(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心理救援专业队伍。
第七节 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以康复医院、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疗中心为主体,以基层医疗机构等为基础,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一、增加康复医疗服务资源供给
结合康复医疗服务需求等,科学统筹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资源,合理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及其床位供给。引导区域内一级、二级医院设立康复科,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支持社会力量、多方联办等多种形式举办规模化康复医疗中心。充分发挥市级各重点学科、专科优势,健全完善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打造特色鲜明的儿童、老年、残疾人、精神病人、职业健康和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康复医疗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力争到2025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
二、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市属三级综合医院、两县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和市一医院康复分院重点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承担辖区内康复医疗学科建设、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研究成果推广等任务,发挥引领辐射和帮扶带动作用。二级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二级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基层医疗机构等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者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加强康复医院、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及中医、老年、精神和职业健康等专科建设,按照康复医院、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中医医院康复科、老年病医院康复科、精神病院康复科的基本标准和建设管理规范等,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统筹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自贡市医学科学院、自贡市脑科学研究院等资源,建立市级康复医学研究中心,促进康复研究成果转化。支持以自贡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为基础建设康复医院,支持建设现代康复、传统康复、精神心理康复和职业病康复等各类特色康复医院,支持以两县人民医院康复科为基础建设县级康复中心。创新康复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支持三级康复医院牵头建设城市康复医疗联合体、康复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多种形式医联体,探索建立符合康复医学疾病诊疗特点的分级诊疗体系,将早期康复、精准康复贯穿于疾病诊疗全过程。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鼓励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
第八节 构建优质高效血站服务体系
加强中心血站建设,完善血液保障体系,提升血站服务能力。
一、建立血液保障体系
建立血液应急保障预案和预警机制,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工作。充分发挥献血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协同红十字会、共青团、大专院校等,建立无偿献血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血液保障能力。
二、提升血站服务能力
持续完善采供血机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服务流程,加强献血服务和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探索“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融入国家、省、血站、医疗机构四级血液管理信息系统,精准开展血液供应保障和应急调配。继续加大血液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投入力度,巩固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成果。
专栏4 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工程 |
第七章 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和要素支撑
第一节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一、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持续推动国家、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平稳推进国家、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标工作。推广运用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三流合一”的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推动全市医药机构按规定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鼓励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对结核病、丙肝等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重大传染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探索进一步降低患者药费负担的有效方式。加强传染病药品监测预警。推进药物警戒制度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强化对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用械有关的有害反应的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及追溯制度,加强药械储存设施建设,保障药械质量安全。推动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医疗机构与药品零售企业之间的处方流转。
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技术进步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确立启动条件、调价空间、调整方法,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优化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准入制度,定期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立项评审。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动实施区域性医保基金总额控制,逐步实现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付费改革,并对中医药医疗机构的调整系数进行倾斜支持。推进实行医疗康复,安宁疗护、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及医养结合住院、家庭病床等按床日付费。逐步完善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包政策,实行按人头付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健全考核管理和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医共体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医保管理。完善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完善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政策。
四、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加强门诊共济保障,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重大疫情、灾害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医保基金预付结算制度,落实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用豁免政策,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进一步完善筹资、待遇、服务管理、委托经办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服务质量,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支持和促进工伤康复技术发展,将包括中医在内的工伤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探索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支付制度改革和创新,完善监督考核,逐步形成适应工伤保险特点的费用支付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五、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或院务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等自主权。突出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以提高积极性为重点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健全绩效考核机制。选优配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可按规定获得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收入。
六、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编制员额制管理,全面推行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卫生健康人才评价体系。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分层分类设置评价标准,优化临床评价指标。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健全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分配制度。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改善公立医院收支结构,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比。优化薪酬结构,提高保障性工资水平。合理核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卫生防疫津贴、突发传染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临时补助政策。合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收入水平。鼓励基层医务人员在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兼职兼薪获取报酬。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
第二节 优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
一、培育壮大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骨干人才培养,选拔培养指挥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大数据分析、院感控制和风险沟通等方面的专业骨干,到2025年,为每个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养不少于1名具有较高水平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骨干人才。建立健全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鼓励人员双向流动,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人员数量和结构,健全“首席监督员”制度。支持卫生监督人员通过在职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实施卫生监督人员3年轮训计划。强化妇幼保健人员、产科、助产士、儿科医师等人员培训。
二、强化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完善毕业后教育培养体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对培训基地实施动态管理,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能力建设,提升培训内涵质量。重视全科、儿科、儿外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等急需紧缺专业培训基地发展。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合理待遇,增强住院医师获得感。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加强对医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稳步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医疗卫生管理、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培训,发展和壮大护士和药师队伍。在三级公立医院探索建立信息首席负责制。
三、加强乡村卫生人才培养
结合服务人口变化情况,可在总量内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用好用足空余编制。推进“县招乡用”“乡聘村用”。加快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继续教育制度,分层分类加大岗位培训,健全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机制。大力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提供服务。继续实施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和人才“五进”活动,帮助受援地区培养本土医疗卫生人才。
四、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
落实卫生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加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引、培、用、留力度。通过引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建医学(临床)研究中心、院区等方式成建制整体性引进人才。实施“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依托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建立实用型卫生技术人才培训实践基地,持续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各类人员岗位培训,大力培育本土卫生人才。发挥系统党员教育培训学院作用,开展管理干部专业化、专业干部多能化培训。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加大养老护理、营养师、康复治疗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健康人才的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节 强化卫生健康科技创新
深化与四川大学、西南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等高校的务实合作,探索共建临床医学院(系)、专家工作站,推进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入站运行,促进学(专)科、人才、科研平台的协同发展。充分发挥自贡市医学科学院、自贡市中西医结合研究院、自贡市脑科学研究院、自贡市人兽共患病研究院、自贡市医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院等市级医学科研平台作用,整合市内外医学创新资源,改革完善科技计划形成和组织实施机制,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聚焦重点创新平台,适度超前布局建设市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使科研资源进一步向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单位聚集,打造引领川南渝西、辐射川滇黔的高水平医学科学研究平台。聚焦医学前沿技术、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妇幼健康、精神卫生、老年健康、药物与疫苗、设备与器械、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数字健康、中医药传承创新等重点领域,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试验开发和成果转化。推动前沿技术创新,以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疾病为重点,开展致病机理、诊断、治疗和预防等方面的联合攻关,推进精准医疗、生物治疗、分子诊断、干细胞与再生医学、脑科学等前沿领域研究,加强临床队列研究和科研信息数据共享,筛选一批先进医学技术,在全市重点推广应用。
第四节 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提升工程,开展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大力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切实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数字化、智慧化水平。到2025年,力争60%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三星智慧医院、20%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二星智慧医院,市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5级以上水平,县级公立医院达到4级水平。非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增加中医模块,建立兼容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的基础数据库。提升基层机构医疗信息化水平,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深度融合,不断改善居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市所有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和县级公立医院,并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病原体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
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利用信息技术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拓展医疗服务空间,逐步实现在线健康咨询、复诊、审方、用药指导、心理与健康状况评估、接种预约以及电子处方流转、药品配送、跟踪随访、家庭心电监测、社区预约转诊等服务。完善和丰富电子健康档案服务内容,优化面向个人开放的服务渠道和交互方式,推进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推进互联网医院线上线下数据共享和业务无缝衔接,逐步实现患者居家康复和慢病居家管理。到2025年,力争建成8家互联网医院。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开展“信用就医”、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等场景应用。
第五节 健全医疗卫生法治保障体系
强化医疗卫生制度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标准宣传贯彻,推进医疗卫生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八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律七进”。
强化卫生健康领域监管效能。加快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卫生健康领域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所有承担监督执法的机构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现场执法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的乡镇全部装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专栏5 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
第八章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强化政府责任,把制定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作为对卫生健康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健康自贡建设任务要求。市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统筹规划跨区县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并推动纳入区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研究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重点规划县办及以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将床位配置标准细化到各机构,及时衔接市级有关部门。
第二节 落实部门责任
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机构编制、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医疗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协调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编制规划并根据需要按程序适时进行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确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节 动员社会参与
结合推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强化和明晰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权责。全面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夯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强化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健康自贡行动推进委员会作用,统筹推进健康自贡行动及相关工作。学校按规定设置保健科(卫生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技术人员。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健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第四节 严格监测评估
市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区县人民政府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强化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管理,科学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和服务体系整体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