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

(一)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环境立市”发展理念,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化环境执法、保障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环境问题为重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1.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十三五时期,合山市持续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降水pH 值、地表水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噪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等各项例行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显示,五年来,合山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总体改善。2020年全市PM10PM2.5(细颗粒物[1])浓度年均值分别为42微克/立方米23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有明显改善;2020年合山市降水pH值在6.01~7.08之间,酸雨频率为0%;区域环境噪声为52.0dB;区域地表水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城市区域交通噪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良好,达标率总体上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2.污染物减排任务如期完成

“十三五”期间,合山市持续深入推进污染减排,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深入推进规模化畜禽污染减排工作,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4.6%;完成合山发电公司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强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控和整治,规范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管理治理,深入推进秸秆(甘蔗叶)禁烧管控及综合利用。共计完成10个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完成率100%。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完成目标值100%全市已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配套率为100%,行政村31(社区)超过90%以上村镇实现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合山市共投入3524.69万元建设合山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完成了各项减排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的减排成效:共计减排二氧化硫16628吨、氮氧化物8990.1吨、化学需氧量512.68吨、氨氮90.2吨,经核定,202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49.12%,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62.08%,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5年下24.25%,氨氮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33.95%,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均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3.污染防治不断加强和深化

打赢蓝天保卫战,建成首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城区持续落实洒水降尘和机械化清扫,强化源头控制,推进规划环评,进一步深化和严格建设项目环评,防止高污染高排放行业新上项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重点江河、水库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力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加强对全市大气环境的整治和管理,整治工作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显著。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推进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地下油罐改造、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全面整改等工作,完成河里镇、北泗镇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河里镇怀集村蝶山屯等16个村(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基本完成里兰矿区堆煤场及周边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等5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建设,上塘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等10个项目建设有序开展。建成远程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对3家重点排污企业实施远程视频监控。

4.生态文化体系初步建立

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6.10%,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3%,人居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十三五”期间,合山市采取示范带动的方式,对基础条件较好的行政村进行引导帮助,积极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美丽合山生态乡村”活动,全面完成“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以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整合资源资金,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通村、通矿区道路通达率100%,村屯巷道硬化率90%以上,自来水、农村集中供水覆盖率达99.70%。截至2020年全市共有里兰村杨村屯等4个村屯被评为“自治区绿色村屯”,环山村被评为“自治区乡村建设示范村”,洛满村等9个行政村被评为“自治区级生态村”,完成改厨600户、改厕800户,乡村风貌焕然一新。 完成河里、北泗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并延伸到沿线村庄,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5.执法监管能力逐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加强了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监察设备、“12369”环保热线和在线监控设备,配置各类环境监察执法取证、办公通讯设备共计85台(套),实施 “双随机”抽查机制,把随机抽查制度贯穿于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依法落实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安装使用排污费全程信息化系统、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对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实现了自治区-市级-县级监控中心“三级”联网和数据传输,逐步形成了日常监察与在线监控相结合的监察管理体系,有力提升了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初步建立环境应急反应体系和环境监察网络化管理体系。坚持开展环保专项大检查和日常检查工作。重点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涉重金属企业、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进行检查,开展大气污染“百日攻坚”、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砖瓦行业整治、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检查企业810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起,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案件2件,行政拘留2人,罚款507.5万元。依法关闭采石场5家、石粉石材加工企业5家,整顿5家,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抓好环境信访调查处理工作。持续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9件信访案件、自治区环保综合督察组交办的1件信访案件的查处整改,督办案件均在期限内办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和河库专项整治行动,河道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全市环境监察和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6.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十三五”期间,合山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及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限。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上办理业务,推行排污许可申请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固废申报等网上申报、查询系统,实现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网上办理,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累计共审批建设项目448项,其中报告书(表)98项、登记表350项。完成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48项。开创了便民服务新格局,使行政审批能够高效地服务经济发展。

专栏1   合山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序号

    

2015

2020年目标值

2020年实际值

完成

情况

指标

属性

环境质量改善

1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327

≥90

95.6

完成

指导性

2

设区城市PM10年均浓度(μg/m3

13

60

42

完成

指导性


3

主要河流区控断面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完成

约束性


4

市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完成

约束性


总量控制

5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吨)

1613.81

达到来宾市要求

[1]

完成

约束性

6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吨)

18665.82

[1]

完成

约束性


7

氨氮排放总量(吨)

181

[1]

完成

约束性


8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吨)

5650.67

[1]

完成

约束性


污染防治

9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城区

100

100

100

完成

指导性

建制镇

80

≥90

[90]

完成

指导性


10

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

100

100

100

完成

指导性


11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城区

90

≥95

[95]

完成

指导性


建制镇

80

≥90

[90]

完成

指导性


12

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

100

100

100

完成

指导性


13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粪污综合利用率(%

90

≥98

[98]

完成

指导性


生态保护指标

14

森林覆盖率(%

44.84

≥51

56.1

完成

指导性

15

林地保有量(万公顷)

达到来宾市要求

未出统计数据

完成

指导性


16

自然保护区确界面积和保护小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18

≥20

[20]

完成

指导性


17

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人)

9.79

12.3

[12.3]

完成

指导性


监管能力

18

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达标率(%

未达标

达标

达标

完成

指导性

19

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

达标

达标

达标

完成

指导性


注: 2015年为标况值,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2020年实际值” 为实况值,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评价。

表示当时不具备监测手段或未纳入统计等原因,无相关数据。

[ ]内为五年累计数。

(二)主要问题

1.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

“十三五”期间,虽然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有所提升,但因合山市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阶段,工业废气污染凸显,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时有超标现象。同时,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煤炭消费总量不断攀升,2020年全市SO2年均浓度较2018年上升15%。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

2.环保资金投入不足

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仍然滞后,生态市和生态镇创建工作缺少有力支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筹资渠道不畅,缺少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导致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不仅直接影响改善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也正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同时,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环境监测能力和监察能力滞后,影响了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管监控效果。

3.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管水平仍然偏低

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仍有不足,农业废弃物收运体系不健全。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困难,医疗机构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及部分污水处理污泥无处理能力。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结构不匹配,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平衡、处置水平有待提升,环保基础设施系统性、高效性、智能化仍有待提高。

4.土壤污染防治任务紧迫

合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基础薄弱,存在污染底数不清、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部分历史遗留污染地块存在环境隐患,全市土壤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与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差距较大。

5.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

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难度大,垃圾有效处置率低,乱埋乱烧现象时有发生,环卫设施有待完善。秸秆露天焚烧难以禁止,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较低,部分地方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尚未健全。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为11%,离全国25%的平均水平仍有一定差距。全市固废(危废)利用处置存在结构失衡和处置种类短板问题。

6.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任务仍然较重。

全市储煤面积达264平方公里,地质储量6.65亿吨,占广西煤炭储量的1/3左右。经百年开发,市辖区内形成了大面积采空区、采煤沉陷区。形成了121845亩沉陷区和460余处地面塌陷,严重危及居民生活生产安全,甚至会造成地质灾害。全市自2011年积极推进煤炭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部分废弃矿山、废弃矿井生态环境得到整治恢复,清除了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矿区生态环境和地貌景观部分得到恢复,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由2012年的18.8%提高到2019年的84.23%。但因“历史欠账”多,市辖区内因历年采矿引起的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损害、地下水源污染和枯竭,水土流失严重的状态还未得到根本性遏制,要完成对全市采煤沉陷区的深层次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仍然非常艰巨。

7.环境监管能力亟待加强

全市环境和生态监察、监测、预警和应急等监管能力仍很薄弱,整体建设水平不高,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仍需进一步完善,基层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在人员编制、业务用房、车辆和仪器设备装备等方面与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与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不相适应。环境监测应急能力建设滞后与环境监管工作任务加重的矛盾日益突出,自动监测能力、核与辐射监管能力薄弱,全市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进展不如预期。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更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农村环境监管尚处空白,尚未形成全市生态环境监控、安全应急体系。

二、“十四五”发展形势

(一)重大机遇

1.生态环境保护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提供了思想指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政治保障。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强调,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列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内容扎实推进,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实,为全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系统的制度保障。

2.推行绿色低碳发展

“十四五”期间,合山市将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引领绿色转型,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坚决打好“碳达峰、碳中和”硬仗,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积极谋划布局,紧抓当前碳达峰关键期和窗口期,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大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利用,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着力提高化石能源利用效能,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加快推进工业领域绿色制造,提升建筑领域节能标准,加快形成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加强绿色低碳新技术应用,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经济发展对环境保护的压力有望逐步趋缓,产业对资源环境的依赖度将逐步回落,经济发展模式和结构都在朝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这将从根本上有效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瓶颈。

3.环保法治体系更加成熟

以新环保法的全面实施为龙头,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将加快制修订进程,环保法律体系将日趋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也将更加从严从紧,环境违法惩处力度将空前加大。同时依法治理环境将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途径和要求,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的环境法治体系将逐步确立,环境权、责、利将更加清晰。在依法治国理念的引领下,各种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活动将被置于法律和制度笼子里,重大决策环保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将逐步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将逐步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法律武器。生态环境保护已经迎来政策红利期,并将进入更多依靠法律制度的历史新阶段。

4.社会治理体系逐步形成

当前全社会对环境的诉求不断提高,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政府、企业、公众共同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合力正不断聚集。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力度也不断加大,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环保的方式日趋多元,环境保护实现社会化治理有了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技术手段。环境保护主动顺应公众诉求,依靠和发动群众力量,构建环保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条件正不断成熟。

(二)重大挑战

1.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压力加大

污染防治新老问题交织。历史遗留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大气污染治理仍处于初级阶段,城乡社会面源污染管控能力不强,长期积累的空间破碎化、结构性行业性污染问题根本改变难度仍然较大,存量污染减排潜力越来越小、难度越来越大。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仍将保持中高速增长、经济总量规模进一步加大,将带来较大污染增量,新旧污染相互交织,环境污染呈复合型、累积型、难治理等特征,环境问题更加复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的新兴环境管理模式尚未系统建立,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压力巨大。

2.工业振兴发展带来的压力突显

“十四五”时期,合山市要推进完成工业增加值 24.81 亿元和工业总产值 100 亿元目标(数据引用《合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第四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P22,快速的工业振兴发展将给环境带来较大压力。与此同时,合山市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增加,预期在2025年达到66.15%城镇人口的快速增长,环境承载压力空前,资源需求量持续加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经济发展对环境保护的利好方面、以及强化城市生活的集约化利用程度,包括全面发展公共交通、强化可再生资源和清洁能源的统一供给、加强废物集中处理及城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都是“十四五”时期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3、生态安全将提到更高位置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背景下,全球生态安全形势日趋严峻,生态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不健全的问题日益突出。技术革命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支撑的同时,也可能带来新的生态安全问题和生态风险,对人类健康和自然生态平衡构成威胁。“十四五”时期,如何建立健全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将成为生态环保工作面临的新的重大挑战。

4、公众对良好环境的期待迫切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环境和生态状况信息公开程度的加强,公众的环境权益观日益增强,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事件使得群众对土壤中的重金属、空气中的PM2.5、饮用水安全、看不见的辐射等环境问题越来越关注,对良好生态环境是公共产品和民生福祉的理念不断强化,对环境质量改善以及影响损害健康的环境诉求越来越强烈,凸显了良好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上升。环境污染投诉和邻避事件的发生率不断上升,环境质量改善速度和老百姓需求差距较大。环境问题已成为重大民生问题,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总目标总要求,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殷切嘱托,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促进生态优势发展优势相互转化,加快实现绿色发展,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把握减污降碳总要求,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保优、治污、强基础、防风险为主线,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生态文明强市建设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推进碳达峰与碳中和,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惠民。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落到实处,以人民满意为标尺,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与人民群众感受相一致。

坚持统筹协同、深入治污。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整体治理,统筹推进区域、流域、城乡、陆海系统治理,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坚持广泛宣传、全民行动。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引导和动员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持续推动全民关心环保、参与环保。

三、总体目标

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总体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环境风险降到较低水平,初步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全国同步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合山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高度,美丽合山和生态文明强市建设取得新进展。主要目标: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互动互促发展,初步形成低碳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强度达到来宾市要求。

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指标达到自治区和来宾市要求,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无劣Ⅴ类水体,生态系统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抓好风险管控,推进土壤安全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达来宾市要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明显提升。

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及稳定性明显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专栏2  “十四五”时期合山市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类别

    

2020

2025

指标

属性

环境治理

1.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5.6

以来宾市下达指标为准

约束性

2.城区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μg/m3

23

以来宾市下达指标为准

约束性

3.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地表水质量劣V类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5.地下水质量V类水体比例(%

0

0

预期性

6.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7.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以来宾市下达指标为准

预期性

9.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以来宾市下达指标为准

约束性

10.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以来宾市下达指标为准

约束性

11.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 (吨)

以来宾市下达指标为准

约束性

12. 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以来宾市下达指标为准

约束性

应对气候变化

1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

以来宾市下达指标为准

约束性

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以来宾市下达指标为准

约束性

环境风险防控

1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以来宾市下达指标为准

预期性

16.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100

以来宾市下达指标为准

预期性

生态保护

17.森林覆盖率(%

56.1

以来宾市下达指标为准

约束性

18.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万公顷)

划定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以来宾市下达指标为准

预期性

注:表示当时不具备监测手段或未纳入统计等原因,无相关数据。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深化绿色低碳转型,建设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市

强化生态环境分区引导,高效循环利用能源资源,建立健全绿色低碳生态经济体系,大力推进“生态+”发展模式,构建区域绿色发展新格局。

(一)以区域绿色发展优化空间格局

推动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资源开采企业准入制度,全面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三同步制度。严格实施生产矿山同步治理制度,对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的煤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依法淘汰粗放利用、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的矿山。原则上不再新批大型生产规模以下碳酸钙矿山和露天凹陷开采采石场等砂石土矿山。大幅减少小型矿山数量,引导建设大中型矿山,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的规模结构。

发挥环评引领作用。建立完善“三线一单”[4]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落实“三线一单”,构建全市统一的“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及应用平台,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监测评估和实施监管机制,深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成果应用,优化行业布局、建设项目选线选址,强化源头环境风险防控。加强重点领域(产业园区)、重点区域规划环评“全链条”管理,按照空间、总量、准入的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引导项目科学布局,强化区域污染排放管控和区域环境风险防控。

(二)以政策措施引导生产生活绿色转型

培育生态文明理念。弘扬生态文明价值理念,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网络,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职业教育、社区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生产企业等各级各类培训体系。拓宽生态文明宣传渠道,加快推动公众信息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运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网络舆情引导。结合世界环境日、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纪念日活动,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和公益活动。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宣讲行动,组织实践案例宣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素质,提倡遵守社会公德,以文明市民为准则,不在公共场合使用高分贝音响或做产生高分贝的行为,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源头污染防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和落后低效产能淘汰政策落实,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和高耗能高排放新增产能规模,持续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对燃煤发电(含热电)、制浆造纸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采取区域削减、强化区域整治、行业减排等措施,腾出环境容量增加经济总量,实现区域“增产不增污”。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控制资源型、东部淘汰产业西移型中固体废物产生量大且处置难的项目引进;实行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污染物等量或减量置换。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全力支持产业“补链强链延链”,推动“绿色+”产业充分发展。推进资源主导向技术导向的产业发展模式转变,加快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精细化碳酸钙产品和延伸产品发展,建设碳酸钙末端循环经济产业,形成“矿山资源开发-碳酸钙生产利用-矿山固体废弃物建材化利用”的资源开发模式。加快水泥行业绿色发展,推动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并网发电,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制糖、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等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开展电力、建材等行业的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培育发展绿色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及智能汽车、节能环保、先进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等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产业链迈向中高端。大力引导和扶持环保产业[6]发展,重点支持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氧污染防治、大宗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关键技术研究应用,以及工艺设备的研发制造。

积极推广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生产、采购、营销、消费及物流体系,加快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建立完善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引导和支持绿色产品生产。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采购范围,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和服务。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围绕衣食住行游等日常生活,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在机关、学校、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以及酒店、住宅小区全面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继续推进“光盘行动”,推行节约用餐,制止餐饮浪费。推动快递包装“绿色革命”,全面支持快递业绿色发展。到2025年,全社会普遍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三) 以严格制度调控资源环境利用

严格控制资源利用。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控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大节能挖潜、淘汰落后低效产能,腾出用能空间。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商贸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施全市节水行动,优先保障生活用水,适度压减生产用水,增加生态用水;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科学定额用水并动态调整,开展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鼓励再生水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在重要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等流域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生态设施,推动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绿化、消防、生态补水等,鼓励在城市新区和产业园区率先推行再生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调控森林、湿地、草地等自然生态资源开发利用。

继续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开发风电和光伏发电。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消费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适度发展清洁煤电,加快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在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领域推进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加快园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天然气供应;实施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改专项行动,推进火电、建材等重点高耗能行业能效提升系统改造,推动工业企业实施传统能源改造,推动能源消费结构绿色低碳转型。鼓励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努力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二、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制定并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一) 开展碳达峰行动

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达峰路线图、时间表和具体措施。推动研究制定碳达峰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推动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明确达峰目标,尽早实现碳达峰。鼓励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在碳减排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开展温室气体[7]统计核算,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单位监管,开展碳排放强度形势分析,强化碳排放动态预测预警。开展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协同控制研究。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培育一批适应发展需要的应对气候变化人才队伍。

深化低碳试点建设。按照国家、自治区、来宾市部署,适时选择基础好、特色鲜明、代表性强的城镇、工业园区和企业,探索开展近零碳或零碳试点建设。

(二)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控制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加快建材领域绿色改造,推广使用节能低碳新产品新技术,提高工艺技术和能源利用水平。推广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到2025年全市水泥企业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内河航运等低碳运输方式,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加快“智慧高速”、多式联运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加大绿色基础设施、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广力度,推广高效节能汽油机和柴油机,鼓励使用新能源、混合动力、天然气等节能环保车船。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完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绿色建造方式,城镇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规模化发展;支持高品质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绿色建材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研究,形成适合本土化的绿色建筑技术集成体系;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节能改造,加大绿色低碳建筑管理,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积极推进循环农业发展,推行畜禽规模化、生态化养殖方式,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的甲烷、氧化亚氮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加强控制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等温室气体排放。

增加生态系统碳汇。继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森林质量提升、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工程,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三)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科学布局城市建筑、公共设施,统筹城市内涝治理,推进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等综合防灾能力,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农业、水资源、林业、气象、卫生健康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优化调整农作物品种布局和种植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适宜性;加强水资源保护与水土流失治理,健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推动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生态气候观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气候变化风险及极端气候事件预测预报;开展适应气候变化人群健康领域研究,增强公众应对高温热浪等极端天气的适应能力。

三、坚持协同管控,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成果,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为重点,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抓好污染天气应对,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一)实施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管理

推动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深入实施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完善城市大气环境综合管理体系,建立大气污染源解析和源清单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城市大气环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科学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活动。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统筹考虑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实行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推动城市细颗粒物保持稳定达标并下降,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强化区域协作和污染天气应对。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上下联动、区域联动和部门联动,做好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建立跨区域大气污染协同防治长效机制,深化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通报和会商。开展跨区域重点污染源联合执法检查,妥善预防和处置跨区域大气污染纠纷。推动构建污染天气应对二级预案体系,健全污染过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提升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和趋势预判水平;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细化应急减排清单,实施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分级管控,有效应对污染天气过程。

(二)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

推动重点行业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深度治理。针对水泥、砖瓦、石灰等行业,严格控制物料运输、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实施企业烟气脱硫除尘脱硝改造,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取消烟气旁路,安全生产原因无法取消的需安装在线监管系统。

实施重点行业VOCs[8]综合整治。加强VOCs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重点对化工、工业涂装、木材加工、包装印刷、电子等重点行业实施深度治理,优化生产工艺;推进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储罐排查和改造,强化泄露检测与修复;除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外,逐步取消非必要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加快高效VOCs收集治理设施建设,大力提升VOCs排放收集率、去除率和治理设施运行率。加强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

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实施含氢氯氟烃(HCFCs)淘汰和替代,推动三氟甲烷(HFC-23)替代技术。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开展致臭物质识别、恶臭污染评估和溯源,鼓励对恶臭投诉重点企业和园区进行监测;建立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探索建立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掺烧垃圾、工业固废,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到锅炉排放标准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

(三)全面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

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持续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不同运输方式之间衔接,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动城市公交和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推动市政园林机械、内河船舶、港作船舶以及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的作业机械和车辆使用新能源,加快加气、充换电等配套设施建设,以市中心城区、旅游区、 主干公路为重点,新建各类充电桩不少于200台,其中公共充电桩不少于50台。所有4A 级景区初步实现公共直流快速充电设施全覆盖,3A级景区具备快速充电服务能力。

强化车船油路港联合防控。划定高污染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限行区域,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持续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13]的机动车排放监控体系,加强冬春季期间柴油货车运输管控。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强化对新生产、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管执法,清理整顿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和非标油生产企业。

(四)积极控制大气面源污染

严格管控扬尘和粉尘污染。严格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建设“智慧工地”;严格管控渣土运输扬尘污染。加强城市道路保洁,推行低尘的机械化湿式清扫方式;强化城市主干道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的道路绿化用地扬尘治理,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车辆冲洗清洁措施,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湿式清扫率达到70%以上。推动城市裸露地面、粉体物料堆场,以及大型煤炭和矿石码头、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的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加强露天矿山粉尘治理,有效管控石料开采转运全过程粉尘污染,开展采石场治理示范与推广。

严格管控秸秆露天焚烧。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机制,科学划定禁烧区,建立完善“空—天—地”“人防+机控”一体化的秸秆禁烧网格化监控体系,实现禁烧区域监控全覆盖。建立常态化联合巡查执法机制,依法依规监管秸秆禁烧区露天焚烧行为。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持续提升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

严格管控城市餐饮油烟和烟花爆竹燃放。城区露天烧烤摊点实行“集中布局、进店经营”,鼓励城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强化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以传统节日为重点时段、以禁燃限放区为重点区域,加大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日常巡查,严格执行禁燃限放措施,按规定处置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 推进重点领域大气污染减排

持续推进锅炉和工业炉窑整治。开展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自备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超低排放。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加快淘汰城市非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鼓励对65蒸吨及以上燃煤和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燃料清洁替代。实施建材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过程及相关物料储运、输送等无组织排放。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动态更新重点行业企业VOCs排放清单,建立全市化工、制药、涂装和印刷、电子、木材加工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基础数据库。全面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质量标准VOCs含量限值,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无组织排放控制。强化城市建成区内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推动油气回收改造;开展原油和成品油码头、船舶油气回收治理。

控制移动源污染排放。继续推进车用燃油清洁化,提升车用燃油标准,推进车用油品升级。加快老旧车辆深度治理和淘汰,推动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联网,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加快高排放的老旧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航运船舶和渔船等非道路移动源淘汰更新,具备条件的进行治理改造,到2025年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

(六)营造舒适和谐的声环境

加快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继续推进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装修、娱乐场所、工业企业等噪声污染源监管和治理为重点,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城市建成区机动车禁鸣、限行等措施,在重要考试期间、夜间和午间休息时间等敏感时段,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控制交通噪声污染。合理划定社区、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与交通干线、工业企业等噪声源的防噪距离,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建设完善高架桥、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积极主动、妥善处理噪声扰民问题,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四、巩固综合治理成效,保持水环境优良

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兼顾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加强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治理,保好水、治差水,深入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流域联防联治和水生态保护修复。

(一)保护饮用水水源和建设美丽幸福河湖

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以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水源地标志及隔离保护设施;完成全市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大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数据库建设,建立健全水源环境管理档案。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以水源环境风险高的地区为重点,加强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以饮用水水源保护为核心,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保护,强化周边地区风险管控。加强对备用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依法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

实施美丽幸福河湖保护与建设。以城市及其周边河湖为重点,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要素,按照“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建设标准,因地制宜,科学施策,积极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提升公众“亲水”环境品质,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缓冲带等重要生态空间管控,顺应公众对美丽幸福河湖的向往,在城镇人类活动密集区,在维护河湖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建设亲水便民设施。

(二)深化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和保护

实施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实施管控断面和水功能区相结合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强化水质监测和预测预警,完善水环境质量管理信息平台,推进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开展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达标评价。深化流域水环境保护,不断更新全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实施差异化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各监测断面水环境控制单元的环境管理,明确细化各控制单元的水质保护目标,细化各级行政区责任并强化考核。完善区内流域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共享污染源监控信息,建立健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河流、重要跨界河流及其他敏感水体等重点河流风险防控。

加强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逐步建立健全信息通报、环境准入、结构调整、企业监管、截流治污、河道整治等一体化的流域综合防治体系。实施工业源、生活源、养殖污染、农业面源等污染治理,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实施排污口整治和达标排放管理,加强内河船舶和港口水污染整治,提高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加强小流域水环境治理,提升水环境质量。

(三)推进主要领域水污染减排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水平。加快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建设城市“污水零直排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加快管网错混接改造、老旧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基本实现城镇截污纳管全覆盖和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以及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面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有条件的乡镇管网建设延伸到周边农村。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推进新区、新城、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等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新建、扩建、提标改造,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和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浓度长效监管,提升污水处理工作管理规范化水平,提高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设施应有作用。积极推广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规范生活污泥处置管理,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养殖分区管控,推动畜禽鱼养殖业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实现规模化养殖场收集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推进散养密集区畜禽粪便污水综合治理和利用,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技术和模式。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渔用抗菌药物。实施种养结合,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实现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配配套率达98%以上。

深化工业水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工业废水末端排放管理,深入推进各类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实施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分类管理。加强建成投运的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排放口出水浓度监控,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未完成设施建设的工业集聚区加快建设,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设计并实现污水集中处理;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集聚区,园内企业废水须进行预处理,确保达到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要求;规范工业集聚区雨污分流系统设置,禁止雨污混排。推动实施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化工等行业清洁化改造。

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厘清排污口责任。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依法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加强需要保留排污口的日常排污监测与监管,确保排污口废水达标排放。

(四)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

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河流、湖库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在重要河流干流、主要支流和重点湖库周边划定生态缓冲带,强化岸线用途管制,整治不符合水源涵养区、水域岸线、河湖缓冲带等保护要求的人类活动。实施江河湖库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建设,加强河道生态整治,提升江河湖库水体修复净化能力。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科学划定河湖禁捕、限捕区域,重点水域逐步实行禁渔期制度;在红水河河段逐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力争逐步恢复土著鱼类。实施重点流域和湖库水生态监测、水生态安全评估、生物多样性评估等专项调查,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估。

五、强化污染风险管控,保障土壤安全利用

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源头防控、分类管理、严格准入、管控修复、协同治理,切实解决突出土壤环境问题,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美丽乡村,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一)严格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源监管。调整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严格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的环境准入。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深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污染源综合整治。加强土壤环境重点行业污染源监管,开展重点污染源风险调查评估,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定期更新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强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达标排放管理,在重点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依法惩处超过许可排放量排放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在验收中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管控农业面源污染。严格控制农用地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排放。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加快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引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肥料、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推行生态种养模式,鼓励采用种养结合、轮作等良好农业生产措施,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

(二)加强土壤环境分类管理

继续实施农用地安全利用。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管理。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机制,对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实行优先保护和严格管理,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以安全利用为主,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采取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因地制宜实施农用地污染治理与修复应用试点项目。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杜绝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继续实施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公开信息。合理规划建设用地用途,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用途,明确并执行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管理,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地块信息沟通机制,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名录中地块的开发利用活动,实施联动监管机㓡。逐步建立已修复地块长期风险管理体系,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实施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杜绝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

采取生物、物理、化学或联合治理等措施,以拟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以及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并防范治理与修复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鼓励探索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推广绿色可持续修复理念,鼓励采用绿色修复技术。通过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种植品种替代、水肥调控、优化施肥、土壤调理、土壤pH值调节等一种或者多种组合技术措施,在超筛选值耕地多的区域,开展典型受重金属污染耕地的土壤安全利用工程,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模式。

(四)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

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严格地下水资源监管,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整治和动态管理,对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超过控制开采量的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建设项目;调整超采区水资源利用结构,逐步压减地下水开采量。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加大对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力度,结合西南岩溶区地下水特点,以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为重点,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划分合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

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原则,健全法规标准,完善政策措施,依法推进综合防治,切实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逐步建成以防为主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协同防治。加强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等区域防渗处理;推进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的封井回填,对已造成地下水串层污染的,实施地下水污染治理和修复。重点开展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查明工园区污染情况及分布范围。优先选择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行业区域地下水污染区,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治理试点示范及其成效评估。

(五)强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控制农业种植面源污染。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保障和溯源体系,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结合“一控两减三基本”[11]要求,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意识和技能,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集成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等绿色高效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底线,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促进农药减施增效,提高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争取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力度,继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管。积极主动争取国家“整县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对广西的更多支持。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稳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试点建设,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到2025年,全市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自治区和来宾市控制计划标准。

六、加强生态保护监管,维护自然生态环境安全

(一)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和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协同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执法。定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并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修复、管理情况开展督查。

(二)持续加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湿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进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河流源头区域生态保护,加强珠江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湿地保护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国家储备林等建设。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强林草植被保护与恢复,推进水土资源合理利用。

(三)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湿地系统治理。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耕地休耕轮作。强化森林生态保护和修复,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保护天然林,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和古树名木保护,完善珠江防护林体系。加大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对重要湿地实行最严格保护措施,探索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巩固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湖还湿,继续以岩溶小流域为单元,推进岩溶石山地区石漠化、水土流失监测与综合治理,实施生态退耕,恢复和增加林草植被,增强山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已关闭矿山全面完成恢复治理。

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快构建城市绿色空间系统,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开展园林城市、公园城市建设,推进生态修复和生态功能完善。创建县级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森林乡村,持续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单位园区等创建。积极构建田园生态系统,优化乡村种植、养殖、居住等功能布局,建设生物缓冲带、防护林网、灌溉渠系、植物篱等田间基础设施,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推进合山洛灵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稳妥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持续开展“绿盾”行动[12],推动自然保护地观测网络全覆盖。到2025年,初步建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开展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候鸟重要迁徙通道和停歇地调查与评估,推动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建设。严格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监管,严厉打击涉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加大对国家、自治区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修复力度。加大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力度,开展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惠益分享试点;推进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和利用,建立农作物种质资源数据库和共享平台。

强化生物安全监管。完善集疫病疫情、风险分析、技术法规、应急预警为一体的生物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有害生物防治。严格外来物种管控,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生物安全管理;开展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成效评估;探索开展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生物安全监管,提升生物安全监测能力和监管力度。

七、严格辐射监管,确保安全第一

坚持安全第一,严格贯彻落实辐射法规制度,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强化辐射环境风险防范,提高安全监控和应急预警能力,守牢辐射安全底线。

(一)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推进辐射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国家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健全市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公众沟通与辐射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辐射科普宣传教育,开展辐射安全科普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等活动,加强与社会公众沟通。

提升辐射安全监管与应急水平。加强全市辐射应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辐射安全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快信息技术在放射源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强化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安全监管。推进辐射事故应急演习演练实战化、专业化、常态化,提升辐射事故应急能力水平。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二)严防辐射环境风险

加强辐射环境风险管控。严格辐射类建设项目审批,定期组织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提高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数据质量,加强伴生放射性矿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强化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和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监管,确保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开展全市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组织开展全市重点流域环境放射性水平专项调查,摸清全市辐射环境基本现状。

八、防控重点领域污染风险,牢守环境安全底线

坚持底线思维,健全环境安全管控机制,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应急响应能力,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确保重点领域环境安全。

(一)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应急、监测、执法等专门队伍建设,增加必要的办公用房、增配办公设备、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管理人员配置。定期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应急管理、风险防范、执法等方面培训,提升专业队伍素养。通过专项行动,以打促练、练打合一,推进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磨练执法队伍,切实提高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环境执法行风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环境执法队伍清正廉洁、文明高效。

构建全防全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修编政府和部门、重点区域、重点河流等各类环境应急预案;加快推进企业及工业园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修订及其备案。强化环境风险源精准化管理,健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动态更新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完善环境风险源管理数据库,确保风险源信息齐全、数据精细、敏感保护目标准确。严格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加强环境安全形势分析,定期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考核;加强涉危险品、涉重金属的企业、工园区,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实施“一企一策”风险管理,加强较大及以上等级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警管理,以未按规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备案、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提升快速响应能力,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强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加快完善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重点加强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防控;加强各级、各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开,利用大数据技术,强化跨区域协作;加强陆路、水路、港口码头突发环境事件跨部门跨区域应急联动,推动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合作,提升跨区域环境应急响应联动水平。

提高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能力。继续推进应急监测预警平台、应急指挥协调体系、应急技术与专家支持体系、应急信息与通讯平台等建设,夯实环境应急基础,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提高市县两级环境应急管理队伍能力,完善环境应急专家库和环境应急资源信息档案库,加强市、工业园区、港口码头、企业等多层次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分类分级开展环境应急人员培训。推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系统和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系统建设。

逐步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继续实施健康合山战略,推进健康合山建设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活动,围绕影响健康的空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问题,室内污染等家居环境风险,道路交通伤害等社会环境危险因素,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全民参与,共担责任、共享成果。探索建立环境与健康的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逐步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

(二)增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监管单位清单,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推动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以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为重点,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加大对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将涉及危险废物企业纳入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信用评价范围。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到2025年,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

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能力。以主要产业基地为重点,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实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情况总体匹配。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提升工业园区、科研机构等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加快推进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鼓励有色、石化等大型企业集团和园区配套高标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探索开展废酸、废碱等“点对点”定向利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开展水泥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试点。

全力防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持续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监管,推动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逐步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改。完善和落实跨区域固体废物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区域合作和资源共享;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全面禁止洋垃圾进口,以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到2025年,全市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持续提高,固体(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发生率明显降低。

提高医疗废物收集和安全处置能力。以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得到全部妥善应急处置为目标,提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加快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及收集转运体系,推进乡镇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中转站及转运能力建设,确保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及时安全处置。加强医疗废物分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提高医疗废水处置能力,建设乡镇及以上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市级医院污水处理设施配套自动投药设备,配套污染排放在线监控设备,确保医疗废水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三)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水平

推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持续推进城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坚持“源头减量、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全程监管”,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继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整治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到2025年,全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置,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带(片、点),建立健全秸秆利用补偿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完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行生产企业回收方式,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置。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带(片、点),建立健全秸秆利用补偿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完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体系。鼓励农药使用者妥善收集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回收农药废弃物,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主产区县域探索构建“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农药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机制。

推进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推进再生资源、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等综合利用、循环利用和处置。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登记管理,构建工业固体废物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利用为主,合理处置”原则,以石材加工废料、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等为重点,加强分类施策和政策资金引导,打造工业固体废物高效综合利用产业新模式,加快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和利用能力建设。建设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及项目,规范水泥窑及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实现粉煤灰等典型大宗工业固废“年产年消”及历史堆存逐步消化;推动集中式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小散零”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规范化收集、贮存、处置。加强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强化监管,严禁洋垃圾走私入境。

加强白色污染[13]治理。全链条防治塑料污染。支持生物基产品和可降解塑料等替代产品研发和生产,建设可降解环保餐具基地;有序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对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开展执法工作。加强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强化农田地膜残留监管和污染治理,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实现全市地膜残留量负增长。

(四)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

初步建立新污染物治理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境调查监测、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并加强与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衔接。

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对国家发布的重点行业及广西特色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化学物质基本信息开展调查。针对国家发布的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化学物质,以及广西特色行业中需要高关注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

落实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制度。以国家发布的重点行业及广西特色行业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筛查与风险评估,识别区域管控重点。


第四章  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

为实现规划目标,“十四五”时期,合山市主要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土壤风险防控和治理修复工程、生态保护建设与修复工程、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工程、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工程6大类重点工程30个项目,总投资约188329万元,详见附表。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建立推进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职能分工,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作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方面的综合管理职能,制定并公布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大环保投资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级财政保障措施,强化各级支出责任。创新生态环保资金投入机制,扩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研究吃透用好用足国家政策,以努力补齐生态环保基建短板为重点,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中央资金和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积极争取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更多支持。争取设立各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逐渐加大公益性生态环保项目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生态环保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环保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生态环保项目。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保投入。

三、加强公众参与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环境信息公开的重点,特别是环保审批、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等方面信息公开,做到环境空气质量每日公开,行政处罚每月公开,环保政策实时公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不同媒介实现多渠道信息公布,满足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公众参与引导。畅通公众表达渠道,在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实施、后评价、信用评定等环节,依法有序增强公众参与程度。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行为,支持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或公民提起民事索赔。及时呼应舆情舆论关切。加强民间环保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其在环保专项行动、环保监督、环保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以市级环保组织为龙头,镇乡(街道)及社区、村级基层环保组织为支点,环保志愿者组织为补充的环保公众参与新格局。

四、强化评估考核

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评估考核。对照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结合重大项目,按年度制定推进计划,进一步细化目标,落实责任,明确举措,确保规划落地实施。加强实施检查监督和年度考核,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对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落实情况进行及时评估总结。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评估结果向合山市人民政府报告,评估情况向社会公布。

   

1.细颗粒物(PM2.5):是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μm)的颗粒物。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是指实现安全利用的受污染耕地面积,占行政区受污染耕地总面积的比例。

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是指实现安全利用的重点建设用地面积,占行政区重点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

4.“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5.绿色产业:是指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采用无害或低害的新工艺、新技术,大力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实现少投入、高产出、低污染,尽可能把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的产业。

6.绿色制造:是指在满足产品功能、质量和成本要求的前提下,系统考虑产品从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使用到报废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资源利用率最高的制造模式。

7.环保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结构中,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产品开发、商业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工程承包等活动的总称。

8.温室气体:是指大气中具有温室效应的某些微量气体,有二氧化碳(CO2)、甲烷(CH4)、一氧化二氮(N2O)等30余种。

9.VOCs一般是指挥发性有机物。在标准状态下饱和蒸气压较高(标准状态下大于13.33Pa)、沸点较低、分子量小、常温状态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10.“天地车人”一体化:是指通过推进建设涵盖机动车船尾气遥感监测(“天”)、机动车环保检验(“地”)、重型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车”)、机动车移动执法(“人”)等机动车船排放监管全天候、全地域、全链条的一体化监管体系。

11.“一控两减三基本”:“一控”是指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确保农业灌溉用水量保持在规定目标内;“两减”是指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直至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三基本”是指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资源化利用。

12.“绿盾”行动:是指以打击违法违规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人类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13.“白色污染”:是对废塑料污染环境现象的一种形象称谓,是指用聚苯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高分子化合物制成的包装袋、农用地膜、一次性餐具、塑料瓶等塑料制品使用后被弃置成为固体废物,由于随意乱丢乱扔,难于降解处理,给生态环境和景观造成的污染。

14.新污染物: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

合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

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起止

年限

估算投资(万元)

责任

单位

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1

大气面源污染整治项目

新建

全市

建设内容:在碳酸钙行业企业园区内主要路口建设视频监控探头和安装监测仪,场地硬化、未硬化部分绿化,石材碳酸钙企业原料堆场设防尘网或建设标准厂房,石材碳酸钙企业四周修建围挡;对城区内裸地、堆场扬尘和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建设规模:实施石材碳酸钙行业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碳酸钙园区内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和PM2.5+VOCs监测仪;对已投产的石材碳酸钙企业进行场地硬化、未硬化部分绿化,原料堆场设防尘网或建设标准厂房,周围修建围挡。

20212023

1200

来宾市

合山生态环境局

2

锅炉和炉窑整治项目

续建

全市

建设内容:包括燃煤锅炉淘汰整治,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燃料清洁替代,实施有色、建材、化工等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等。
建设规模:实施来宾市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项目,确保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2021-2025

1500

来宾市

合山生态环境局

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3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新建

全市

建设内容:开展全市以及农村地区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1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治理项目,包括水生态修复、隔离防护、水源涵养、面源及内源污染控制与治理、宣传警示牌、水质监测能力建设等。2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包括水源地护坡、隔离防护、点源污染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与保护、设置警示牌和水位界桩等。3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控源减排)等项目。4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示范项目。

20212025

5000

来宾市

合山生态环境局

4

重点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新建

全市

建设内容:重点小流域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实施生活源、农业面源等污染源整治,以及水生态调查与保护修复、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等项目。
建设规模:(1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实施水生态调查与保护修复项目。3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生态调查与保护修复、水环境风险防控等项目。

20212025

3000

合山市农业农村局合山市

水利局

5

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

新建

全市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全市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溯源,提出整治方案。

2021-2025

200

来宾市

合山生态环境局

6

合山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新建

全市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主要建设的内容有:(1)原工艺基础增加工艺流程及设施为:进水一租格栅一细格册一沉砂池-氧化沟-幅流沉淀池-水力旋。(2)流絮凝反应池+高效平流沉淀池+滤布滤池一消毒池一达标排放。(3)滤布滤池、设备安装工程等。

2021-2022

5720

合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

合山市产业转型工业园岭南片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新建

全市

铺设5000米长雨水管,管径1.5米。

2021-2023

5000

合山市产业转型工业园管委会

8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新建

全市

建设内容:开展合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通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分散处理或结合附近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延伸收集管网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大约108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等,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后达标排放。

建设规模:在合山市建设105座村屯级污水处理站(有3个屯与其他屯合建)以及配套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系统。

2021-2025

14966

来宾市合山生态环境局

9

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试点项目

新建

全市

建设内容:按照国家、自治区以及来宾市要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调查,通过截污、湿地修复、水利疏通等措施,实施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试点建设。
建设规模: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试点。

2021-2025

800

来宾市合山生态环境局

10

合山市产业转型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新建

全市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合山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南侧。项目建设规模(排污量)为:近期(2020年)处理规模为1000m³/d, 远期(2030年)处理规模为5000m³/d。收集范围:近期主要服务于岭南片区工业污水;近期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厂1座以及厂外配套污水管网14585米。

2020-2022

4631

合山市城投公司

11

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

新建

全市

对合山城区现有排水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2021-2025

15000

合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

合山市管网修复工程和污水处理厂改造

新建

全市

新建污水管7公里,改造污水管28公里

2021-2022

5613

合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合山市城区排洪管网工程

新建

全市

新建雨水管网2.5Km及其它附属设施

2021-2023

2500

合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

东矿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建

全市

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日处理500吨,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O工艺,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国家一级B标准。

2023-2025

1500

合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合山市产业转型工业园岭南片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新建

全市

铺设5000米长雨水管,管径1.5米。

2021-2023

5000

合山市产业转型工业园管委会

土壤风险防控和治理修复工程

16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新建

全市

建设内容: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规模:积极向国家争取开展整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021-2025

2000

来宾市

合山生态环境局

生态保护建设与修复工程

17

生态文明创建活动

续建

全市

力争辖区内各乡镇所辖 80%的行政村达到自治区级生态村命名标准

2021-2025

200

来宾市合山生态环境局

18

森林资源管护项目

续建

全市

建设内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
建设规模:(1对全市约4491.21公顷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施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在公益林纯林、疏残林中补植补种珍贵树种、乡土阔叶树种,促进形成混交林。2对全市天然商品林实施管护,重点完善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协议签订,开展天然林管护、森林生态修复和后备资源培育,适宜地区继续开展公益林建设。

2021-2025

1500

合山市

林业局

19

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

续建

全市

建设内容:加强广西合山洛灵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与管护,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科普宣教、科研监测及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规模:(1进一步加强广西合山洛灵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保护与管理。2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科普宣教、科研监测及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机构和野外保护、巡护、防火和救护等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开展勘界立标。

2021-2025

5395

合山市

林业局

20

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新建

全市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石漠化重点区域因地制宜采取封山育林育草,增加林草植被等措施进行治理修复,增强山地生态系统稳定性。

2021-2025

2000

合山市

林业局

21

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新建

全市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东矿矿区、柳花岭矿区、溯河矿区、 石村矿区、里兰矿区、上塘矿区、马安矿区、河里矿区等主要矿区进行生态修复。

2021-2025

3500

来宾市合山生态环境局

22

广西合山洛灵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恢复项目

新建

全市

建设面积317.17公顷,分5年实施,功能区分为五全区,分别为湿地保育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

2021-2023

5060

广西合山洛灵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 局

23

合山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

新建

全市

项目分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防治,分别开展小型矸石堆清理、及不稳定边坡治理等工程

2021-2025

62744

合山市自然资源局

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工程

24

广西合山虎鹰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工业废物项目

改建

合山市

建设内容:建设广西合山虎鹰建材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设施。

建设规模:广西合山虎鹰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工业废物项目依托广西合山虎鹰建材有限公司二期5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一套10t/a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工业废弃物系统。主要包括工业危废收集、贮存、预处理系统及危险废物入窑系统等。

2021-2023

11000

广西合山虎鹰建材有限公司

25

农业源污染综合整治项目

新建

全市

建设内容及规模: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带(片、点)建设,建立健全秸秆利用补偿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完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体系;对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进行收集并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以及农业种植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减量化和总量负增长、农村厕所改造和农村沼气建设等具体项目。

2021-2025

1000

合山市农业农村局

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工程

26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天地人车一体化

系统建设

新建

城区

建立机动车排放污染综合监管机制和“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机动车排放遥感监测及冒黑烟车辆监控网。

2021-2025

300

来宾市合山生态环境局

27

砖瓦行业在线监控建设

新建

全市

开展砖瓦行业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建设。

2021-2025

700

各企业

28

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建设

新建

全市

开展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监测监控硬件能力建设。

2021-2025

500

各企业

29

生态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新建

全市

开展环境监察执法执法系统升级改造、现场执法队伍的装备配备等,环境执法取证装备建设等。

2021-2025

300

来宾市合山生态环境局

30

合山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新建

全市

人民路海绵化改造约2.2公里;水利沟渠海绵化建设约3.4公里;人民路东环路管网改造约3.8公里;建设路、电北路、八二路海绵化改造2.2公里;雨水管网建设完善8公里;电力路、建设路街心雨水花园建设1.5公里;沿铁路雨水廊道改造长约4公里,矿山公园改造14公顷;小区海绵化改造;人民路、滨江路海绵化改造长约4.8公里;红水河护岸工程海绵化改造约3.4公里;矿山湿地公园建设约10公顷;人民路等道路管网建设长约4公里,对G322国道,滨水道路海绵化改造,长约5.3公里;滨水空间海绵化建设长约4公里,怀集洛满湿地公园新建工程

2021-2025

20500

合山市建合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