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七星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强政务服务、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攻坚时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十届一次全会精神,强化公共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积极适应发展形势新变化,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促进七星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桂林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精神指导下,特编制本规划。

发展基础和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七星区委、区政府按照自治区、桂林市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政务服务中心为重要平台,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要平台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以电子监察系统为主要手段的行政效能监督机制和以机关绩效考评为主要形式的考核激励机制。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了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行政效能电子监察,构建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监督体系;为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总体来看,“十一五”期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推动和建设,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为“十二五”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环境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服务两公开”作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力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战略发展机遇期,成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行政体制改革和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

在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思想认识不到位、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效能监察力度不够等。综合以上分析,“十二五”时期,“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已具备良好和实施基础和发展环境,但必须把握时机,调整思路,脚踏实地,奋发向上,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实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跨越式的发展。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完善“一服务两公开”体制机制、加强“一服务两公开”服务设施建设、拓展“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域为重点,建立管理规范、功能完备、办事公开、信息共享、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大力加强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要载体的“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体系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力争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转变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统筹推进,提升政务服务的综合效应;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政务服务的活力。

三、发展目标

按照自治区、桂林市对“一服务两公开”的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综合考虑今后五年发展趋势、发展机遇和制约因素,提出“十二五”时期“一服务两公开”发展的主要目标:

——2011-2013年,进一步明确权责,完善制度,理顺“一服务两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一服务两公开”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网络,显著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和政务公开水平;重点抓好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全区所有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全区50%以上的乡(街道)建立政务服务中心、50%以上村(社区)建立政务服务站。

——2014-2015年,基本实现所有乡(街道)、村(社区)设立政务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站,建成资源共享、运作规范、管理科学、廉洁高效的新型政务服务体系。

到2015年,打造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效能监察、政务公开等综合服务功能的新型公共服务集合体,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务服务体系,形成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一服务两公开”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一服务两公开”体制机制

建立和完善“一服务两公开”机构设置,加强对各部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推进“一服务两公开”的制度建设,促进“一服务两公开”有序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机构建设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本级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统筹管理本级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投诉等工作,以及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区本级以下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站)接受本级政府领导并接受上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业务指导。区人民政府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统一整合为“一服务两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并入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健全各部门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二五”前期,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进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接受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各部门应履行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为申请人提供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制证、送达服务等职能。积极拓展行政审批机构的职能,代表本部门为人民群众提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服务。

(三)统一规范部门政务服务窗口管理

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选派、管理、考核、奖罚制度,统一规范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投诉查处制。

二、实施行政审批项目标准化管理

建立完善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化管理机制、行政审批清理的常态化机制和以部门服务窗口为主导的集中审批机制;明确所有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条件、审批环节、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即“审批职能集中、审批事项集中、审批人员集中”)。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要达到95%以上;同时要实现项目授权率100%和限时办结率100% 。

(一)实行统一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化管理

要定期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就本级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研究,及时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应减必减”。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流程图要适时调整,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二)统一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标准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对同级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流程进行固化,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防止随意扩大或缩小审批权限,各部门按照统一的审批流程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三)统一行政审批项目公布方式和办事指南

统一编制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要依法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各部门服务窗口按照“八公开”(即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标准和文件、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和窗口权限等进行公开)的要求,公布本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审批办理结果。

三、加强“一服务两公开”服务设施和载体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场地标准建设,拓展政务服务功能,满足“一服务两公开”的实际需要。 区政务服务中心名称规范为“七星区政务服务中心”。乡(街道)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xxx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xxx村(社区)政务服务站”。

四、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2012年,全区50%的乡(街道)、30%村(社区)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站),到2015年基本实现所有乡(街道)、村(社区)设立政务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站,实现市、区、乡(街道)、村(社区)四级联网。

(一)统一规范建立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整合乡(街道)的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资源,把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民政事务、劳动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职责的单位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统一纳入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基层办事,方便人民群众办事。要将“政务服务及电子监察”专线铺设到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形成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政务服务行为视频监察双重监督管理。

(二)加快推进村(社区)级政务服务站建设

结合全市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要求,加大对村(社区)级政务服务站建设,促进基层公共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综合、系统、运行有效的政务服务网络,力争尽快实现政务服务全覆盖。

(三)规范基层政务服务模式

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政务服务站按照“六个一”的服务模式,统一提供规范的政务服务。即对群众需要办理、咨询和服务的事项,实行“一个大厅”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财政补贴资金“一卡式”发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结,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票制”收缴。

(四)统一规范办理事项

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村(社区)级政务服务站办理类事项要包括出生证明、婚育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保户供养、城乡低保、涉农补贴发放等;咨询类事项要包括农业科技咨询、劳务市场信息咨询、法律咨询、农民负担监督咨询等,建立区、乡(街道)、村(社区)互联互通的政务服务绿色通道。

五、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载体,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努力构建“阳光政府”。

(一)大力推进决策公开

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构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交流平台,逐步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意见征集、采纳情况。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听证制度,坚决防止“假听证”、“走过场”等形式主义。

(二)积极推进内部公开

积极探索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机关建设和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监控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监督,防止少数人或个人滥用权力。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机关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公开力度,既要公开结果,也要公开过程。

(三)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健政府网站体系,优化各种载体,扩大公开信息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

(四)推进财政预算公开透明

建立健全预算公开制度,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重点公开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创造条件让群众有效监督政府。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逐步扩大预算公开的范围,增加预算公开内容,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

(五)巩固和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建立乡(街道)政务公开与村(居)公开互动机制,重点公开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标准、程序和结果等。扩大基层办事公开的范围,规范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推进办事公开进农村、进社区。

(六)拓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域

加大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公共领域的办事公开力度,完善各项制度,公开服务及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标准等,提高服务水平。

七、加强“一服务两公开”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实施“一服务两公开”人才培养和引进战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管理、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形成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制度,不断壮大人才队伍、提高人才素质,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服务优的“一服务两公开”人才队伍,使政务服务中心成为培养、锻炼优秀公务员和后备领导干部的重要基地和平台。

(一)加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政务服务中心每年围绕“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这一主题,举办讲座、召开观摩学习现场会、组织学习考察等多形式、多方式,组织本级和下一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人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本级各部门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好、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的“一服务两公开”人才队伍。

(二)创新考核和激励机制

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将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奖惩或者晋职、降职的重要依据,通过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激发工作积极性。各部门要关心和支持政务服务工作,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对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予以适当倾斜,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后备干部和锻炼年轻干部的基地,营造“一服务两公开”优秀工作人员发展的良好环境。

八、加强对“一服务两公开”的行政效能监察

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窗口的作用,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延伸到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市、区、乡(街道)三级电子监察体系。健全“一服务两公开”的“三项制度”(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实施办法与配套措施,将“三项制度”的基本要求落实到“一服务两公开”的各个工作岗位、各个工作环节。制定完善各级行政效能监察相关制度,明确行政效能的职能以及履行职责的权限。完善电子监察和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创新行政效能监察方式,完善政务服务问责机制。把“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纳入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范围,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将行政效能监察结果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和领导班子的依据。

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部门必须按照自治区和桂林市的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充分认识“一服务两公开”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为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全面、高效服务的观念,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配合做好这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制度创新的重要工作。同时把“一服务两公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财政每年安排“一服务两公开”专项经费,逐步解决“一服务两公开”建设问题。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全面加强对“一服务两公开”建设的统一领导与组织协调。各部门成立“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相应的综合协调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和责任,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和综合决策,协调各部门间的行动,统筹解决“一服务两公开”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实行定期考核,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三、加强监督,强化考核

“一服务两公开”管理机构要依据政府授权,对本级行政许可、行政服务、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收费、政府信息公开以及相关配套服务事务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并提供综合服务,并参与推进同级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区“一服务两公开”管理机构要对全区各级“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评比。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一服务两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建设、部门“应进必进”、工作流程设计和安排、工作运作等进行全程的监督,积极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建设。

推进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操作简便的 “一服务两公开”绩效考评体系,并依据“一服务两公开”建设发展和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进行调整和完善。强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和监督,进一步公开考评内容、考评程序、考评方法、考评结果,增强考评工作透明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评评价中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