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指标和任务分工方案

 

县十五届人大第七次会议批准的《全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主要目标以及重大举措,为我县描绘了科学发展的宏伟蓝图。《纲要》是全县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做好《纲要》的实施工作,现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将《纲要》主要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单位。请各乡(镇)、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纲要》顺利实施。

 一、主要指标分工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各级各部门必须确保完成;预期性指标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奋斗目标,各级各部门必须努力完成。

(一)约束性指标分工。

1.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县教育局负责)。

2.城镇化率(县住建局负责)。

3.森林覆盖率(县林业局负责)。

4.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县发改局负责)。

5.二氧化硫排放量(县环保局负责)。

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县环保局负责)。

7.氮氧化物排放量(县环保局负责)。

8.氨氮化物排放量(县环保局负责)。

9.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县环保局负责)。

10.主要江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县环保局负责)。

1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县住建局负责)。

(二)预期性指标分工。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县发改局负责)。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县农业局负责)。

3.城镇调查失业率(县人社局负责)。

4.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比率(县水利局负责)。

5.地区生产总值(县发改局负责)。

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县发改局负责)。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县工信局负责)。

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县发改局负责)。

9.财政收入(县财政局负责)。

10.工业增加值比重(县工信局负责)。

11.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县发改局负责)。

12.三次产业增加值比(县发改局负责)。

13.旅游总收入(县旅游局负责)。

二、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分工

(一)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1.优化县域空间格局。

(1)打造“一心三区”产城融合核心区(县住建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发展现代农业生产区(县农业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3)建设生态功能保护区(县环保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建设中心城区,构筑“城五组团七片区”空间布局,主城区提质升级重点工程,提升县城文化与生态品质,深化县城文明创建(县住建局牵头,县市容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3.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1)促进城乡交通基础设施高效对接(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推进城乡生态环保共建共治(县市容局、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县美丽办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县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扎实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1)坚持产城融合发展(县住建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推进园区特色发展(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负责)。

(3)加快推进配套服务业发展(县发改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5.坚持生态发展理念。

(1)强化城乡污染防治,实施城乡环保综合整治工程(县环保局牵头,县市容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2)加强生态建设与修护(县林业局牵头,县环保局、县水利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3)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工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力发展现代农业。

1.优化农业内部结构。

(1)保障粮食“稳产稳能”,做大优质果蔬种植产业(县农业局负责)。

(2)加快发展特色种植业(县林业局负责)。

(3)持续发展生态禽畜业,积极做大特色水产养殖(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

(4)稳步发展休闲农业(农口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口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制,实施农业产业化企业培育工程(农口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1)强化水利灌溉体系建设(县水利局负责)。

(2)强化农业基本用地建设(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负责)。

5.推进农业循环化发展(农口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大做强特色工业。

 优化工业产业发展格局,推进特色农副产品工业化,实施“3+3”特色农副产品工业化培育工程,改造提升传统工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县工信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四)积极推进服务业发展。

1.发展特色旅游业,抓好“特色景点”重点建设,实施“精品旅游路线”建设工程(县旅游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加快发展区域性商贸业,规划建设主题商业街区,打造特色专业市场,实施商贸产业壮大工程(县工信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3.稳步推进物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区域性物流基地建设,加大建设物流产业园区,实施物流产业培育工程(县工信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4.积极发展其他服务业(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1.全面深化改革。

(1)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县农业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县编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3)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县招商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4)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县发改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加强区域合作,积极参与区域合作,积极建设湘桂经济合作区(县发改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六)强化创新能力建设。

1.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县人社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构筑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技扶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县科技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3.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促进创业服务平台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创新创业,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县人社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七)全面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1.做强全州教育品牌,倾力打造全州普通高中教育品牌,重视职业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县教育局负责)。

2.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战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大力发展产业文化,打造全州特色文化品牌,加强文化交流,大力发展全民健身(县文新广体局负责)。

3.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县卫计局负责)。

4.重视改善民生。

(1)扩大劳动就业(县人社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全面落实利民惠民政策(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县发改局、县农业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5.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

(1)落实社会保障全覆盖(县人社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加强社会服务组织建设(县民政局、县老龄办、县卫计局、残联、团县委、妇联、总工会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社会救助和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老龄办、残联、团县委、妇联、总工会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1)创新社会治理(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精准有效地实施扶贫工作(县扶贫办牵头,相关部位配合)。

(5)有效执行计生新政策(县卫计局负责)。

(6)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县环保局负责)。

(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水利设施建设(县水利局负责)。

2.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道路体系建设,完善城市供水系统,重视城市污水与垃圾无害化处理,打造现代城市管网系统,加快园林绿化与休闲区域建设,建立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县住建局牵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交通体系,配合推进高等级综合交通网络建设,规划建设“六纵三横一环”县道网络,加快客货运站建设,加大农村公路渡改桥和危桥改造力度,加快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步伐(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4.强化能源保障。(县发改局牵头,县水利局、市容局以及全州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速作息化进程。

(1)积极打造电子政务平台(县政务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和共享,提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县工信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九)规划实施。

1.主要指标和重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县发改局负责)。

2.主要指标和重大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县绩效办负责)。

3.制定年度计划时要贯彻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县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等相关领域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逐步推进“多规合一”;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要与本规划确定的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相衔接(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5.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各乡(镇)规划要落实本规划的战略意图,形成全县一盘棋的发展格局(县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

6.以规划项目为基础,建立动态项目库(县重大项目办负责)。

7.以规划项目作为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基础设施、社会民生项目,在制定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时, 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建设资金(县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9.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设置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指标, 实行差异化考核(县发改局、县绩效办按职能分工负责)。

10.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和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县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以《纲要》为指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对照任务清单,抓紧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提出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抓好分解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将指标落实到专项规划中,并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县统计局每年定期公布全县和各乡(镇)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

(三)密切工作配合。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增强大局观念、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服从大局,支持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推进《纲要》实施。

(四)加强规划监测。任务牵头单位要对《纲要》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了解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落实《纲要》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