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是在中共鞍山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审议通过的《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指导下编制的,主要阐述今后五年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建设和谐鞍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思路和战略重点,规划指标是导向性、预期性的,部分指标带有约束性。
一、“十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回顾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
“十五”期间,全市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解决制约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坚持“工业强市”方略,建设“一个基地、三大产业”,加快结构调整,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营造鞍钢经济圈,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全面推进社会进步,提前一年完成“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经济社会发展跃上新台阶。
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2005年实现1250亿元,年均递增12.9%,超过预期2.9个百分点;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005年实现55.2亿元,年均递增19.8%;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2000年增长1.5倍;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986.7亿元,年均递增21.2%。
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巩固,内部结构不断优化。县域经济快速增长,占全市经济比重达到41.3%;工业主体地位得到加强,基本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钢铁工业为主体,装备制造、轻纺和矿产品精深加工业为支撑的“一个基地、三大产业”发展格局。服务业保持较快增长,新兴流通业态及现代服务业发展迅猛。
体制机制创新步伐加快。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完成了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基本形成国有经济以鞍钢为主体、地方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所有制格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政府职能转变有序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依法行政逐步规范;向县(市)区下移重心,下放权力,增强了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财税、投资、农村税费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等改革全面深化。
对外开放取得新进展。利用外资质量不断提高,“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10.1亿美元,比“九五”增长2.8倍;新批500万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114个,美国欧文斯?科宁公司、英国ABNA公司、台塑南亚集团等世界知名跨国大公司落户鞍山。外贸出口实现新突破,“十五”期间累计完成外贸出口额33.9亿美元,比“九五”增长83.9%。机电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明显上升,鞍钢高附加值钢材产品比重不断提高。实施“走出去”战略有新进展,“十五”期间全市累计签订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同额2.7亿美元,对外劳务输出2.5万人次。
城乡建设成效显著。重点实施了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城市功能不断完善。交通路网状况明显改善,建成和改造了鞍千公路等城市出口高等级公路,新建了五一路立交桥,拓宽改造了南北建国路等城市道路,顺利实施了“村通油路”工程。电力设施建设快速发展,实施了城乡电网改造等工程,全社会用电量年均递增13%以上。城市绿化水平又有新的提高,绿化覆盖率达到36.3%,人均公共绿地达到7.7平方米。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有序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75%。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9年,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人口、计划生育和老龄事业取得新进步,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全市保持基本稳定。先后荣获畅通工程国家A类一等模范市、国家技术创新试点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民族进步模范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市。
城乡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五年安置城镇就业53万人次,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建立起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样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0.7平方米,比“九五”末增加2.2平方米;农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0.5平方米,比“九五”末增加1.1平方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463元,年均递增9.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750元,年均递增5.7%。
(二)基本经验与存在问题
“十五”时期,全市上下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敢于和善于抓住机遇,着力探索具有时代特征、老工业基地特色的发展新路,积累和形成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一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抢抓老工业基地振兴机遇,以新体制新机制新方式走出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的新路子。使“十五”时期成为全市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运行质量最好、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之一。二是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调整、促发展、促振兴,不断扩大开放,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不断增强。三是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实施“工业强市”方略,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生产力合理布局,大力促进“一个基地、三大产业”建设。四是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努力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五是坚持整体性和阶段性目标推进相结合,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分阶段推进各项工作,实施重大专项推进。六是坚持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十五”时期所取得的成就,为实现“十一五”的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增长方式还比较粗放,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对外开放水平不高,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就业再就业矛盾突出。这些问题需要在“十一五”时期着力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
(一)发展机遇与挑战
综合分析“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环境,鞍山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一是世界经济稳定增长、国内经济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的机遇。世界经济一体化、国际资本和产业转移步伐加快,有利于承接产业转移,引进更多国际资本、成熟技术,拓展国际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以产业结构加速变动、消费结构加速升级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等为特征的国内经济发展步入新的阶段,为全市经济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和产业升级条件。二是体制机制完善和发展观念转变带来的机遇。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体制也进入了不断完善的阶段。科学发展观的确立,标志我国经济社会进入全新发展时期,为全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的转变创造了条件。三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沿海开放机遇。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其政策支持的聚合效应进一步显现,将有力地促进鞍山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国家推进环渤海开发、建设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也将为鞍山对外开放提供新的机遇。国家规划建设以沈阳、大连为中心的辽东半岛城市群,省委提出要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鞍山作为辽宁中南部的中心城市,作为以沈阳为中心的辽宁中部城市群和以大连为龙头的辽东半岛经济区之间的重要连接带,将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未来五年,鞍山也面临不容回避的挑战。一是地区间竞争的挑战。既面临国际国内宏观背景下的广泛竞争,更面对国内发达地区、同等城市和周边地区加快发展的共同挑战。二是资源环境压力和技术、人才等要素制约增强的挑战。全市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能源、土地、水等资源供给出现了短缺的趋势,实现发展与环境双赢面临较大压力。研发能力弱,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引进和使用人才的区域竞争力和环境吸引力有待增强。三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许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为明显,国内则要面对改革发展的“矛盾凸现期”可能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挑战。
总体判断未来五年鞍山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挑战与机遇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二)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突出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和谐鞍山主题,强化“工业强市”方略,加快改革开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统筹城乡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围绕“总量倍增,位次前移,追赶沈大,殷实和谐”目标,科学发展鞍山,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率先实现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努力开创鞍山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三)基本原则
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着力实现既快又好地发展。在立足加快发展、力争较快发展速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坚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加速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政策支持,使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从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
坚持改革开放,加速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改革,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开放促改革、促调整、促发展、促振兴,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在扩大开放条件下促进发展的能力。
(四)主要目标
1、提升综合经济实力走在全省前列
经济综合实力。今后五年,全市经济增长速度和效益的增幅达到或超过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地区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3%以上,到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比2005年翻一番,实现总量倍增;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递增20%以上;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年均递增20%;出口创汇年均递增15%。到2010年,在全国城市综合实力排名中位次前移,由2005年的第44位跃升至前40位。加快追赶沈大,在经济总量上缩小与沈阳、大连的差距,在城市综合竞争力、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全口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人均税收等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上达到或超过沈大,进入全省第一集团,形成沈大鞍并驾齐驱的发展格局,成为辽宁中部城市群经济区和辽东半岛经济区之间的经济隆起带。
结构优化。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20%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年均递增3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40%;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提高到35%以上。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到201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5%左右;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递增25%以上;矿产品深加工比率提高到60%;耕地保有量为24.68万公顷,比2005年增加2.6%。
2、构建和谐社会走在全省前列
社会保障体系。到2010年,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失业保险参保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47万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达到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十一五”期间,每年安置城镇就业再就业10万人次。
社会公共事业。到2010年,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6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不低于76岁;2008年进入国际健康城市行列。
收入分配。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优化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切实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城市化水平。到2010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360万人以内;城市化率达到65%以上;“十一五”期间,转移农村人口40万人。
3、创新体制机制走在全省前列
自主创新能力。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研究与开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以上;各级各类人才资源总量增加6万人,达到31.6万人。
体制改革。激发地区经济活力,到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占全市经济总量比重达到60%以上;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商品市场进一步完善,资本、劳动力、人才等要素市场进一步规范;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进一步强化。
4、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走在全省前列
生态和人居环境。到2010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达到300天以上;工业废水95%以上达标排放;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循环经济体系初步建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居民生活质量。到2010年,城市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计算机家庭用户互联网上网率达到40%以上;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城乡收入水平。到2010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沿海省份平均水平,年均递增10%以上,达到1.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年均递增10%以上,达到7650元。
三、“十一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
(一)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方略,提升“一个基地、三大产业”核心竞争力;以旅游、商贸、物流为重点,建设辽南中部商贸物流中心和北方优秀旅游名市;以特色、高效农业为发展方向,构筑现代农业体系。到2010年,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工业为主体,服务业全面发展,现代农业为基础的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1、工业
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精品钢材基地。坚持统筹规划,错位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品种结构,构筑核心竞争优势,形成产业集群效应。鞍钢瞄准国际一流水平,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向深加工方向延伸,扩大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地方钢铁企业大力发展钢材精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大力发展钢铁物流,建设集现代仓储、加工配送、交易批发、电子商务为一体的钢铁物流中心。到2010年,建成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全国重要精品钢材基地。
大力振兴先进装备制造业。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做大做强一批骨干企业,提高产业集聚水平,用“鞍山制造”支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带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发展大型冶金、水电成套设备,提高先进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水平;积极发展特种汽车,提高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水平;支持发展矿山设备、工程机械、环保设备,形成重型机械和金属制品产业集群,大幅度提高装备制造业在工业增加值中的比重。到2010年,基本建成全国大型冶金成套设备研发制造加工基地。
做优轻纺工业。以园区建设为重点,实施集群化发展战略,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实现规模经营,形成上下游配套的链状产业格局。轻工业重点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和饲料等农业后续产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升粮食油料加工业、饲料加工业、畜禽、蔬菜和水果等深加工水平。拉长玉米、水稻、蔬菜等农业产业化链条。纺织工业以海城纺织工业园为重点,鼓励、支持和引导优势企业、域内外资本参与园区建设。到2010年,形成一批省内行业龙头企业,建成东北化纤纺织印染基地。
做强矿产品精深加工业。以推进资源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和提高精深加工水平为重点,建成矿产资源深加工和综合利用产业集群。铁矿重点采用先进采选技术提高矿粉品位;大力研发镁化工、镁合金等高端菱镁制品和高级耐火材料,建设中国镁都;推进滑石改性材料生产,扩大产业规模,建成滑石改性材料集散地;发展方解石等非金属矿深加工产品,提高玉石加工工艺和知名度。
积极培育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通过政策扶持、规划引导,鼓励优势企业联合、重组、上市融资,加速扩张,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发展壮大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带动“一个基地、三大产业”加快发展的大型骨干企业。到2010年,鞍钢成为销售收入超1000亿的特大企业集团,形成西洋等一批销售收入超100亿的大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形成冶金矿山设备产业集群、工程机械产业集群等一批销售收入超30亿的产业集群,形成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100户。培育发展名牌产品,引导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培育和创造名牌产品。建立名牌产品培育机制,创名牌产品项目优先列入技术创新、新产品试制、产学研联合、信息化改造等各类计划,并从研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支持。培育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
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施建设一批高新技术重大工程,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加大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技改力度,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进一步加强企业与国内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发挥驻鞍中省直科研院所的作用,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十一五”末,高新技术产业成为全市支柱产业。
2、服务业
树立服务区域经济的战略思想,大力发展辐射辽中南地区、支撑工业化进程和满足人民消费需求升级的现代服务业,整合传统商贸业,大力发展旅游业,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促进服务业快速增长、结构优化和水平提升。到2010年,建成辽宁中南部地区商贸物流中心和北方优秀旅游名市。
大力发展生产型服务业。现代物流重点建设四方台综合物流基地等一批物流中心。积极争取保税区政策,把鞍山纳入海关封闭监管的内陆“干港”,形成集加工贸易、货物运输、货物仓储及相关配送业务的现代物流基地。到2010年,基本建成区域性物流中心和国内知名的钢材、岫玉、纺织服装、五金机电等商品集散地。金融保险业重点引导辖区内各类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开展代客理财、代收代付、融资顾问等中间业务。会展业积极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和区域性大型会议和专业会议,发展以专业化、贸易型为主的会展。重点做好辽宁中部城市群发展论坛,服装、家具等商品展洽活动,打造玉博会、五金机电博览会等会展品牌。中介服务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中介机构,重点发展会计、律师、咨询、评估、职业介绍等中介组织;支持钢铁、装备制造和矿产品加工等行业协会发展。
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房地产业以促进经济增长和改善人民居住条件为目标,加快城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推进房地产开发、市场销售与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形成公正有序、良性循环的房地产市场体系。信息服务业鼓励引导商业性信息资源的产业化开发,发展信息增值服务。开发相互通畅的政府决策、企业发展、社会服务等综合性信息网络。大力推进城市信息化、公共领域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社会信息化建设,建设数字鞍山。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建设。建立“中国鞍山商务”网站。
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用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和营销方式整合提升传统商贸业。重点推进百盛、国泰、新亚等大型商业企业引进国内外品牌店、连锁店,构建现代化、高档次特色商业中心,推动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向县(市)区、农村延伸。使鞍山成为辽南中部地区消费首选城市。社区服务业重点扶持社区便利超市、餐饮店、洗衣店、蔬菜水果店、体育健身房、医疗卫生院、汽车养护店等服务业的发展,提升社区服务功能。鼓励发展贴近生活需要的托幼养老、清洁卫生、医疗保健、病人护理、文化娱乐、法律咨询等多样化、多层次、高质量服务。
建设北方优秀旅游名市。加强旅游资源开发,打造旅游精品。巩固和提升世界最大玉佛、亚洲著名温泉、北方名胜千山、中华宝玉之乡、祖国钢铁之都五大品牌知名度。发展康复疗养、玉石文化、民俗宗教、钢铁工业、自然生态、满族风情、红色旅游等七大特色旅游产品。开发药山、白云山、清凉山等资源,联点联线,满足域内外短期度假休闲旅游需求。开发建设岫岩巨型玉体主题公园,加大对汤岗子疗养院的投入和改造力度,力争将其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康复理疗中心。
进一步提升旅游业服务水平。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旅游集团和大型旅行社,增强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拉长旅游产业链,实现与省内外旅游资源共享。开通与省内旅游热点城市之间专线,扩充完善星级宾馆和休闲娱乐设施,大力拓展旅游购物市场。提高旅游文化含量,促进旅游与文化的结合,推出特色旅游文化项目。到2010年,成为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城市。
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在改造提升现有产品市场的基础上,着力培育和发展资本、土地、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促进各类资源自由合理流动。积极培育跨区域的各类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发展各类消费品市场。鞍山钢材现货、西柳服装和南台箱包市场建成全国一流的专业市场。宁远蔬菜、五金机电和果品批发市场建成辐射辽南及东北的区域性市场。
(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在改革开放中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
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和规范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系,落实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管理等领域的责任。加快政府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创新,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市场秩序,改善市场环境。到2010年,政府投资公益事业项目全部实行“代建制”。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推进基础设施领域、公用事业及其他垄断行业国企改革,规范市政公用事业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特许经营权转让。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准备金制度。做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工作。抓住国家解决鞍钢厂办大集体试点的机遇,推进地方国有厂办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运营体系,实施全方位的有效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归口管理、统一监管。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具有生机和活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坚持“非禁即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造。坚持平等竞争,保证非公有制企业在上市融资、税费缴纳、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资源利用等方面同其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拓宽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创业服务体系,不断提高融资担保、企业咨询、技术开发、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水平。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制度,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向高科技、外向型、规模化方向发展。
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继续扩大对外吸引力,充分利用国家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开放的优惠政策,扩大开放领域,积极吸引境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投资钢材精深加工、装备制造、轻纺工业、矿产品深加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行业。同时,引导域外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领域。重点引进台湾、韩日、“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国家和地区资金。发挥企业招商引资主体作用,改进招商方式,充分发挥原材料、资源和鞍钢品牌优势,重点抓好产业链招商、资源招商、专项招商、中介招商、以商引商,提高招商履约率。大力推进出口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重点促进精品钢材、智能化设备等制造业产品,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产品,山野菜、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镁制品等矿产深加工产品出口。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海外投资办厂、设立分支机构或进行购并重组,开发国内紧缺的资源性产品、建立技术成熟的加工装配和生产制造基地。开展境外加工和境外工程承包,积极开辟国外劳务市场,开展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医疗保健等国际服务贸易。进一步提高先导区发展水平,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腾鳌和海城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加快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开发区建成对外开放的先导区、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区。
积极融入区域经济发展。推进产业一体化,以鞍钢、本钢成功联合为契机,加快重组步伐,促进辽宁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主动接受沈阳辐射,发挥比较优势,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搞好配套,错位发展,成为沈阳装备制造业配套加工基地。主动接轨大连,参与临港经济建设和区港联动试点,成为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腹地。参与锦州港、营口港、长兴岛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通过资产重组、土地租赁、置换等办法,到沿海地区建设工业和物流园区,在更高层次上融入区域经济发展。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城市群港口资源整合,形成功能完备、分工合理的航运体系。建设丹东至海城的高速公路,把营口、丹东两个出海口连接起来,为区域内各城市货物出关、散货运输和物流周转提供便捷的交通条件。建设高性能基础传输、电子政务商务和信息交流平台,推进中部城市通讯同城化。
(三)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渠道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投入。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农业支出足额到位。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政府财力增量部分重点用于农业和农村各项事业发展,落实好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规定,保证财政用于农业的总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引导各级各类企业、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开发。鼓励城市企事业单位通过提供人才、技术、设备对口支援农村。
2、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坚持以工业化为主导、城镇化为支撑、农业现代化为基础、提高农民收入为目标,推进县域经济全面发展。
加速推进农村工业化。大力发展具有本地优势和特色的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大力扶持县域骨干企业发展,培育县域支柱产业,推进县域工业园区建设。海城市。形成以“一重(钢铁)一轻(轻纺)二矿(菱镁矿、滑石矿)”为主的产业格局。合理开发和利用菱镁、滑石等矿产资源,壮大西洋、后英、峰驰和鑫荣等骨干企业集团,发展纺织、服装镇(西柳、感王)、箱包镇(南台)等,建成东北地区最大的纺织品集散地。台安县。形成以“一化(石化)一农(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的产业集群。以博达化工园为重点,推进工业基地建设。建成辐射周边、面向国内外市场的优质安全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发展特色工艺品,打造手工艺品关东第一县。岫岩县。形成以“三石(玉石、镁石、方解石)一化(轮胎)”为主的产业集群。重点发展轮胎镇(新甸)、菱镁镇(偏岭)、岫玉镇(哈达碑)以及山野菜、滑子蘑、蚕丝镇等,建成全国最大的玉器集散地和斜胶轮胎生产基地。千山区。形成以钢材深加工为主的产业集群。宁远镇发展钢结构、绿色蔬菜、粮食深加工,唐家房镇发展南果梨深加工。
发展农业产业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事企业为龙头,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依托,建立“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经营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汤岗子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到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60家,其中10家达到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标准,20家达到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标准。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产出率。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改善农业技术装备条件,全面提高农业生产的优质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建立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辐射面积达到50万亩。到2010年,综合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适应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的节约型农业。
加快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及仓储、物流体系建设,推行农村经纪人代理、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提升有形市场,拓展无形市场,支持农事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加强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支持城市超市到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积极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建立种子、农药等市场准入制度,完善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网络,构建农业执法体系。到2010年,初步形成农产品、农村消费品和农资产品“三品合一”的农村商品流通格局。
3、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严格落实土地政策,坚决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形成森林经营管理新机制,加快林地经济发展。严格保护耕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强化政府提供公益性农业服务职责,加快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农产品市场、动物防疫和植物保护等农业服务体系。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等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积极化解村级债务。推进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
4、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加快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实行城市教师到农村交流支教制度。积极发展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加大对农民的职业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农村特困户救济制度,积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农村低保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使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在生活保障上享有同等待遇。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改善农民医疗保障条件。到2006年,在全市农村全部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建设农村基层文化体育设施,扩大广播电视和电影覆盖面,加快农村信息化步伐。开展“文明村镇”和“文明户”活动,加强科学普及,引导农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5、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道路、电力、通信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覆盖城乡的“电网”、“路网”、“水网”和“信息网”。加快农村66千伏高压电网改造,完成海城、台安和岫岩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完善农村供电网络。提升农村路网水平和交通运输状况,全面实现村村互通、城乡互通。实现数据光纤接入到乡镇、到村部、到学校,有线电视和电话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普及自来水、利用新能源和改厕工程。形成城乡联网供水格局,基本解决农民饮水安全问题。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40%以上村庄的面源污染、工业污染治理程度基本达到国家标准,高标准完成绿化村屯300个,明显改善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
6、加速城镇化进程
按照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发展思路,逐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重点镇为纽带,一般建制镇为基础的现代城镇网络体系。县城建设以提升规模和档次为重点,海城市区按照中等城市规模规划发展,台安、岫岩向县级市规模发展,千山区加快“退一进二扩三”步伐,逐步实现与市区融合。搞好中心镇和建制镇建设,重点加快南台、西柳等11个国家和省级中心镇建设。推进村庄整治,加快村屯改造步伐。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建设住宅,建设农民新村。落实小城镇建设资金扶持政策和税费减免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独具特色的支撑产业,拓宽农民就业空间。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迁徙自由、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小城镇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7、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调整农业内部结构,稳定粮食生产,优化农产品品质结构,积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增加农业产出效益。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全面落实粮食补贴、农机补贴、良种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坚持对口扶贫、定点扶贫,推进整村扶贫,大幅度减少农村贫困人口,消灭贫困村。
(四)支持鞍钢改革发展,促进鞍钢实现“两步跨越”
支持鞍钢增强核心竞争力。鞍钢要围绕“壮大钢铁主体,做强相关产业,推进跨国经营,实现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增强自主知识产权和鞍钢品牌优势,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通过投资和兼并重组,实现规模扩张、结构优化。到2007年建成1600万吨钢精品基地,东部1100万吨钢现代化改造全面完成、西部500万吨钢现代化新区达产达效。到2010年实现年产钢达到1800万吨,主导产品创世界品牌,进入世界500强,成为最具国际竞争力的钢铁企业集团。
支持鞍钢本钢战略重组。支持鞍本集团推进资本运营,加快资产重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整合钢铁主业,实现资源共享,统一发展规划、市场开发和技术研发,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国际竞争力。
支持鞍钢深化改革。支持鞍钢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解决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重点解决好鞍钢附企改制、破产、关闭涉及的职工安置、拖欠职工债务、社会保障等问题。
支持鞍钢实施对外兼并重组。支持鞍钢并购重组地方企业,积极探索地方和鞍钢资产重组、资源优化配置、产权多元的有效途径,促进地企融合。以资产为纽带,以钢铁主业为依托,发展相关产业,延伸钢铁产业链。大力发展钢材深加工产业、汽车零部件、化工副产品精细加工和冶金“三废”资源综合利用。支持鞍钢加强与国际资本的互利合作,积极开发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扩大战略合作伙伴范围,推动鞍钢国际化经营。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帮助鞍钢加大向上争取政策力度,支持鞍钢用好用足中央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政策。不断完善各项支持鞍钢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土地征用上,为鞍钢建设项目留足建设用地指标,继续给予用地补偿政策;在资源配置上,做好矿山开采规划和后备矿山保护,确保鞍钢生产对矿石的需求;在财政税收上,确保支持鞍钢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在公共服务上,提供“绿色通道”,为鞍钢加快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五)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从资源型城市和产业结构特点出发,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和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开发推广资源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加快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积极支持鞍钢建设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型企业,争取在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建立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废旧金属再生利用、废旧家电及其他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加快高炉煤气综合利用、城市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一批项目建设。到201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达到90%。
搞好资源综合开发和节约利用。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开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资源合理开发。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开发。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到2010年,普通矿产采矿回采率达到85%-95%;大型铁矿选矿回收率,磁选93%,浮选80%;岫玉和饰面理石矿回采率90%。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加强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设施及中水回用设施建设。严格土地审批和管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节约使用和集约使用。加大节能力度,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开发推广节能技术,淘汰高耗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做好钢铁、采掘、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工作。到2010年,鞍钢和地方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分别下降18%和27%。
加强环境治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管能力,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对重点污染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对中心城区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实施鞍钢蒸汽燃气联合发电机组建设等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项目,建设一批废水、废气零排放示范工程。重点加大对市内三条河流域的治理力度,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大城市烟尘、粉尘和细颗粒物治理力度,综合治理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污染。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制度。
积极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按照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加大生态和环境保护力度。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网络式的生态体系。重点建立“两河一湖”和“一环两纵”生态走廊,形成山水型园林城市的基本构架。加快城区北部南沙河和城区南部杨柳河的治理,建成河畔公园和湿地。保护东山风景区绿色植被,严禁蚕食景区山体,为“二一九”湖蓄积水源。建设环城绿色通道,加大千山路和胜利路绿化美化力度,建成两条绿色大通道。到2010年,全市生态环境达到省内一流,创造优美、和谐、宜人的居住环境。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生态安全体系,保障生态系统的安全。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对资源开发中生态破坏的治理,加大对小采(选)矿的综合整治力度,以市区周边和海城市、岫岩县矿山生态恢复为重点,推进退役矿山植被恢复,巩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成果。实施小流域治理和土地沙化改造工程,强化东部山区沙化山地和植被质量较差地区的治理,加快西部荒漠化等生态脆弱地区改造。到2007年,进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行列;到2010年,生态恢复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城市林木总量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六)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
1、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调整完善城市规划。拉开城市骨架,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布局。按照现代化城市发展理念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延续历史、传承文化,突出鞍山特色,完善城市总体规划。调整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解决项目建设用地问题,重点将鞍钢西部污染严重、不宜耕种的土地调整为建设用地。
调整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施“东控、南进、西拓、北调、中疏”,拉开城市发展空间。以功能划组团,以组团促外延,推进中心城区企业“退二进三”,适时启动汤岗子组团建设,实现城市重心南移。形成以鞍山市区为核心,以汤岗子组团、千山组团、腾鳌组团为支撑的“一城三组团”式布局结构。
调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以功能划组团,以组团促外延,形成“一心、三星、一带、二线”,疏密分布、多层次、开敞组团式的城镇空间布局。“一心”是以鞍山市为核心城市;“三星”是海城市、台安镇和岫岩镇三个副中心城镇。“一带”是以鞍海经济带为发展主轴,沿经济发展带发展甘泉、海城、感王、西柳、耿庄等城镇走廊;“二线”是以海岫铁路、海沟铁路、大盘公路为东西向次发展轴线,沿线形成西四、牛庄、东四、牌楼、析木、偏岭、岫岩等城镇走廊;以鞍羊公路为西北向次发展轴线,沿线形成腾鳌、新台子、高坨子、高力房、黄沙坨、大张、新开河、台安等城镇走廊。
2、优化产业布局
调整和优化工业布局。围绕“一个基地、三大产业”工业结构调整方向建设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城乡工业布局。西部工业区以鞍钢现有厂区为核心,以宁远、达道湾、腾鳌等镇为依托,发展与鞍钢优势互补产品和石油化工、煤化工等产品,形成冶金石化工业区。北部工业区以灵山、沙河、羊草庄等为依托,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形成以冶金装备、矿山机械和机械零部件加工企业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业工业区。高新区东区集中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以电子信息、智能化设备、环保设备等高端产业,建成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矿产品深加工工业区以海城牌楼、英落、马风、后英,岫岩偏岭等地区为依托,集聚矿产品加工企业,发展高档耐火材料、滑石、重钙加工等产品。轻纺工业区以海城台湾纺织工业园为核心,包括海城开发区、感王、西柳、南台等镇,重点发展纺织、服装等轻纺产业。
优化商业布局。建立中央商务区-商业副中心-社区商业-特色商业街区商业布局。完成“景子街”建设,提升东至胜利路、西至建国路、南至前进路、北至东山街的传统商业区。加快“二十一世纪广场”项目建设,向南延伸传统中央商业区,建设集金融、保险、科技服务、中介服务、购物、餐饮等为一体的多功能现代化商业中心。加快人民路、立山广场、深沟寺、湖南、汪家峪、汤岗子、海城、台安、岫岩九个商业副中心建设,配套发展综合超市、专卖店、连锁店和文化、休闲等多种设施和功能,与中央商业区功能互补、错位经营。园林路、长甸、光明街、太平等地区,大力发展便利店、餐饮店、医疗保健等社区商业,方便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延伸商业触角,农村乡镇积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连锁店。规范、发展、建设千山西路品牌汽车销售、“两馆”体育用品、海城三义步行街等特色商业街区。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加快对海城西柳服装、南台箱包、岫岩珠宝玉器等专业批发市场的改造提升,打造成面向辽南及东北的区域性市场。
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岫岩和海城东部山区重点发展林果业、山野菜、食用菌、绒山羊、柞(桑)蚕等特色农业;海城中西部和台安县重点发展优质米、优质杂粮、鲜细菜、经济作物等高效农业;千山区重点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
3、合理定位功能分区
根据各个区域人口、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合理确定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重点保护区。
优化开发区。合理开发资源丰富、环境承载力较好、具备一定经济和人口能力的区域。重点包括鞍海经济带东翼(沿拟建的唐家房至英落镇公路)、岫岩的矿藏富集区和台安的大部分地区。鞍海经济带东翼、岫岩的矿藏富集区合理开发菱镁矿、滑石矿、玉石、方解石等矿产资源,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设矿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带。台安依托环境和资源,做大做强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工艺品加工业、新型建材业、精细化工业、针纺服装业等五大主导产业,积极发展新型材料和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以环保为代表的新兴工业。
重点开发区。大力发展建设基础好、资源环境承载力高、集聚经济和人口能力强的区域。重点包括鞍海经济带中轴和西翼区域。中轴以千山汤岗子镇,海城市南台、甘泉、大屯镇为主体,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矿产品精深加工和区域性的物流基地等。西翼沿沈大高速路,以海城西柳、腾鳌镇,千山宁远、达道湾镇为主体,发展钢铁、纺织、装备制造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等。以西洋、峰驰等钢铁企业为主体,发展型材、板材、五金建材等产品,拉伸钢铁产业链条。积极推进纺织工业园区建设,扩大生产规模,兴建一批抽丝、织造、印染、成衣制造等企业,形成集聚效应。
限制开发区。对开发密度较高但资源环境承载力弱化的区域,主要包括鞍山主城区的建成区和海城、台安、岫岩三座县城,进行产业置换,严格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低水平、占地多、污染大、能耗高的产业,重点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控制经济和人口扩张规模,除必要的公共设施改造建设外,限制开发建设规模与方向,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
重点保护区。重点保护自然保护区、重点园林景观区、饮用水源地,以及生态环境恶劣、环境承载能力有限、集聚人口和经济能力弱的区域。对千山风景区、玉佛山风景区、汤岗子温泉区、台安大麦科湿地、海城三岔河湿地、岫岩和海城的东部林区、台安西部风沙区等区域,禁止开发行为,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适度超前、保障有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缓解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到2010年,基本形成立体化城市交通体系,建成全国交通运输主枢纽城市,实现交通基础设施与辽宁中部城市群、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对接。
交通体系。城市道路建成南部新城区、西部和北部工业新区交通主干道。加快小内环公路(一环)对接,启动大外环公路(二环)建设。到2010年,形成“十字连双环”的城市交通体系。公路重点建设海城-岫岩-丹东(鞍山段)高速公路,形成“四高五射”的主骨架。县乡公路重点提高公路密度和通达深度,到2010年,基本实现村际间通油路。铁路重点建成哈大高速客运专线和海庄货运专线(鞍山段),与秦沈客运专线、中长货运专线和沟海线在区域内形成“三纵二横”铁路主骨架。
电力设施。加快输变电工程建设,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新建西部500千伏鞍山变电所,扩建500千伏王石变电所和唐家房直流输电工程500千伏换流站。新建和扩建鞍山市中心、海城英落和岫岩偏岭等15座220千伏变电所,为工业发展提供电力保障。做好老城区、新城区和高新区地下输配电线路敷设工程。
市政公用设施。供水排水系统重点加快给排水工程建设,形成配置合理、利用高效的区域性给排水体系。改造输水管网和配水管网,到2010年,公共供水企业综合生产能力达到70万立方米/日,实现全市城区全日制供水。加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的规划和建设。加快市内积水地区排水设施建设的改造。供气供暖重点争取气源,保障居民用气,适时新建改建营城子、立山煤气储罐,加快煤气管网改造步伐。2008年,建成煤气发生站。新建汪家峪中区、北区集中供热工程等项目,提高集中供热水平。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建设“数字鞍山”为目标,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快信息化进程。重点搞好宽带城域网、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与电子商务、信息交换与信息资源、一卡通五大骨干工程和城市建设与管理信息化、社会保障信息化、科技教育信息化、社会安全信息化、医疗卫生信息化等重点领域信息化工程。
5、提高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落实重心下移的各项措施,探索建立市、县(市)区、街相互衔接、合理分工和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模式。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处理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推进行政事务、传媒通信、智能交通、环境监控、旅游和商务服务的信息化、数字化,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搞好城市绿化、美化、亮化,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便捷、舒适的城市环境。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民主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责权明确、运行有序的社区管理体制。
(七)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1、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与国家重点高校和驻鞍中省直科研院所的合作,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到2010年,建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加快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建设。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载体,建成全市技术创新核心区和自主创新基地。充分发挥鞍钢技术创新的龙头作用,努力掌握鞍山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中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强化创业服务中心功能,重点引进海内外重大高新技术项目和知名研发机构,构建多层次、多类型的孵化器网络和优越的创业基地。建立科研、开发、产业化紧密衔接、综合配套的创新机制。发挥基地、创业中心、孵化器的孵化和扩散作用,实现区域内的互动。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加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加快形成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政府资金重点投入主导产业、先导产业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自主研发,支持重要资源的综合利用、节约、替代和再生技术的开发。鼓励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建立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创新环境。
2、推进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切实加强基础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完善义务教育保障体系和管理体制,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坚持基础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继续实施“一费制”,遏制基础教育产业化、商业化。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对民办教育取消“公助”。加强城区薄弱学校建设,改造城乡中小学校舍危房,到2010年基本实现农村中小学校舍C级以上危房及时改造,彻底消灭D级危房。在经费投入、师资配置等方面做到基本平衡,保证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水平基本一致,实现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扩大高中办学规模,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优秀品格、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到2010年实现城区50%以上中小学实行九年一贯制的办学体制;农村60%以上的乡镇建成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农村基本撤并100人以下的村小。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构建高、中、初级并行、城乡并重的新型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体系。以科大、师范学院为重点,提供高层次职业技术人员。以技师学院为重点,积极参与“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的实施。调整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布局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办学整体效益。农村以办好职教中心和初级职校为重点,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城市以扩大规模、提高水平为切入点,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充足中级职业技术人员。引导民办教育资源进入职业教育领域。加大重点学校和示范专业建设力度,再创建3-5所国家重点校和省级示范校。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师范学院重点培育满足全市基础教育、中高等教育的师资,科大重点培养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高水平技术人才。支持鞍山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加强学科、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鞍山科技大学增设博士点,增加硕士点,鞍山师范学院增设硕士点。
大力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建立和推行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实绩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创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干部培养力度,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努力提高企业经营者素质,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和培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工人才,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健全人才市场和服务体系,形成人才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
(八)建设和谐鞍山、增强城市凝聚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增强就业稳定性。重点做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工作,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进一步完善落实好小额贷款、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就业的减免税政策以及开展就业援助等再就业政策。逐步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以及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问题,确保城镇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积极解决棚户区居民和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把失地农民与城市失业人员就业同等对待。“十一五”期间,每年安置城镇就业再就业10万人次。
构筑惠及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为辅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到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逐步将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纳入实施范围。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将城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及其职工、城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覆盖范围。规范工伤保险制度,稳步推进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加大财政对社保资金投入,逐步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建立长效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和有效营运、严格管理机制,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巩固和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解决特困企业职工、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充分发挥社区社会保障作用,加强街道社区社会保障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等权利。积极发展老龄事业,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努力缩小收入差距。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在完善最低工资、最低失业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适时调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加速公共服务资源向低收入群体的倾斜,提高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教育、医疗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鼓励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提高科技人员、技术工人的报酬;提高经营管理人员收入水平;完善和规范公务员工资制度,在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构筑以城市低保、农村五保、特困户救助和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政府救济为主导,社会互助为补充,多层次、广覆盖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积极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住房、医疗、子女上学、就业、供暖等问题,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援助、就学资助和应急救助等制度。加快城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
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倡导人与人和睦相处,增强社会和谐基础。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的长效机制,畅通诉求渠道,建立规范的对话和协商机制,引导各个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打造平安钢都,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及时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增强防洪、抗震、消防等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危险化学品和交通安全等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重点完善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设施设备。积极发展城乡文化中心户,在全市初步形成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10年,全市建成一批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广场,创建国家级群众文化基地。繁荣文化艺术事业,大力培养和引进文艺人才,努力打造文艺精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企业、校园、社区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加大对文化事业投入,加强对文化遗产和民间艺术的保护开发,做好海城喇叭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新闻出版工作,加速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以优秀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各个层次的文化需求。加快文化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加大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力度,面向市场,创新机制,形成新型文化产业主体。培植和壮大文化产业综合实力,重点发展文艺演出业、电影音像业等文化产业,推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图书发行和文化娱乐业的集团式发展。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能,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网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反应机制,加快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鼓励各类医疗机构深入社区,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方便、价廉质优的卫生服务。整顿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改进加强药品价格管理,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持低生育水平,促进优生优育,降低出生婴儿缺陷率,努力提高人口素质。
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和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快城乡社区健身设施建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合理配置公共体育资源,以公益性、群众性体育设施为重点,建设一批体育设施,为市民提供良好的锻炼场所。积极发展竞技体育,加强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输送,创建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品牌基地。积极创造承办全国性单项和全省综合性体育比赛的条件。培育发展体育产业,积极培育和规范体育经营市场。
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加快信用数据库的建设和诚信数据的开发,搭建全市信用网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采取政府引导推动,委托企业经营的模式,加快建立个人征信系统和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以及被惩罚者申诉机制;积极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强化诚信管理和监督,加强公民的信用意识教育。建立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市民,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证的社会信用制度,全力打造“信用鞍山”。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落实《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落实《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覆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在管理政务和社会事务中的民主参与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建立健全基层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制度,扩大基层民主,搞好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
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贯穿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努力使科学理论成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柱。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的凝聚力和创造活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国防教育,搞好民兵预备役建设,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加强国防动员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国防动员和综合保障能力。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力争到2008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四、规划实施
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关键在实施。健全规划纲要实施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充分发挥和科学运用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职能,加强公共政策和发展规划之间的协调配合,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和主要目标的顺利实现。以重大项目、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实事和重点专项工作为载体,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综合运用计划、财政、金融、税收、物价等经济手段,以及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搞好年度计划与“十一五”规划的衔接,把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一个计划年度中,保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健全规划监督评估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经中期评估需要对本规划修订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